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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opin (瑋美絕倫)》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VISA 看板] : 作者: shaopin (瑋美絕倫) 看板: VISA : 標題: 王又曾的例子.. : 時間: Wed Feb 7 04:59:46 2007 : 請問一下 在這篇報導中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3719225.shtml : 說到王今世英是公民, 但王又曾不是, 如果王又曾申請依親移民 : 因為他入境的時候沒有合法身份 所以"成為死棋" : 那這就有移問, 有很多人不是都非法移民在美國然後等待時間到以後 : 依親轉換身份, 這樣的話似乎跟報導的說法不相容, 有沒有人可以解惑? 這裡最大的不同就是: 王又曾沒有成功「入境」美國,所以無從辦起。嚴格來說,他現在人不算在美國 如果他一月初合法入境舊金山以後,不隨便離開,當時就可以依親辦綠卡 (至於為什麼他要笨笨的離開,一個可能是他單純笨,另一個可能是美國不歡迎他, 施加壓力要求他離開,所以他不得不走人到緬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milysky:XDDD 02/07 12:32
fatfree:題外話 它是要出境辦理一些資金 一定要本人去 希望他趕快 02/07 12:34
fatfree:被遣返= = 02/07 12:35
cchris:因為貪心想處理更多的錢而離開? 有這麼笨? 02/09 10:32
hardtwo:王金世英不是連30幾萬的月薪都要討了 況且是資產 02/21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