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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綠卡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我是公司幫忙辦的, 剛剛收到 LC-approve. 律師馬上要求我sign一份文件開始跑 I-140 同時律師請我開始填 Adjustment of Status Questionaire 1. 請問那份 Questionaire就是 I-485 準備要跑了嗎? 那現在台灣人 140/485可以一起跑嗎? 2. 如果問題1 是肯定的, 我跟女朋友有打算要一起file I-485 但我原先是打算下半年會在美國結婚 可是現在就要我file, 有點打亂 schedule 如果是先file我的485 等結婚註冊之後再file她的485 是否算有效申請? (這問題之前問過律師都裝死,不回答我) 還是就不管, 兩人一起 file 485 然後等到下半年再給移民局結婚證明 哪一種比較可行? 感謝您的回答! -- 看什麼??? 沒看過π狼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6.243.227
cclk:1.台灣可以同時file I-140/485, 你也可以選擇 24.6.88.150 03/19 15:08
cclk:先 file I-140, 過了 140, 再遞交 485 24.6.88.150 03/19 15:09
cclk:又, 律師叫你填的應該只是問卷, 是準備 485 24.6.88.150 03/19 15:10
cclk:的一部份, 不是直接的文件吧(?) 24.6.88.150 03/19 15:11
cclk:2. 你們沒結婚之前, 她是沒辦法 file 485 的 24.6.88.150 03/19 15:12
cclk:我也是要幫我先生一起申請, 要給結婚證書的 24.6.88.150 03/19 15:13
cclk:沒結婚就沒結婚證明啊 24.6.88.150 03/19 15:14
cclk:只能先遞你自己的 485, 在綠卡下來前結婚 24.6.88.150 03/19 15:15
cclk:再幫她 follow to join, 這樣就可以了 24.6.88.150 03/19 15:16
cchris:在你的I-485被approve前結婚,他就能follow 158.140.1.28 03/20 05:59
LSwolf:喝~又見c大 感恩! 所以律師不理我的問題,是 24.6.243.227 03/20 23:21
LSwolf:因為很懶的跟我囉唆follow-to-join, 徒增他 24.6.243.227 03/20 23:22
LSwolf:們的麻煩. 但其實是合法合理的要求, 是嗎? 24.6.243.227 03/20 23:23
cchris:合法要求沒錯.但要等到你的綠卡通過才能辦 70.137.151.207 03/30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