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mmigr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chenkun (kun)》之銘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 要請律師跟公司特別注意職稱跟薪資的問題 : : LC substitute有一定的風險 : 補充一下,我女友現在的身分是opt,尚未申請H1b... : 因為剛好有這各機會,所以她並沒有打算要申請H1b, 建議還是要同時申請H1b,因為勞工卡轉換會不會過,沒有人能保證 一些移民論壇的例子,許多勞工卡轉換過的例子 在485時仍遭到拒絕,所以風險是一定有的 : 那因為勞工卡轉換的人是相同的公司, : 相同學歷,所以應該是比較沒問題,職稱跟薪資也有注意到 : 那如果我先跟她結婚,在勞工卡尚未轉換前我的身分應該就是F2吧 要申請F2,回台灣換簽證再入境,但是OPT期間要申請F2 我覺得有一定的難度,因為OPT期限並不長,比較可行的是 請女朋友申請H1時順便申請你的H4 : 此外,我也應該可以在美國直接從觀光轉換成F2,是醬嗎? : 又如果她是先轉換成功我在跟他結婚, : 這樣我的觀光簽證也可以在美國轉換成配偶嗎? 假設她先送140/485之後你跟她結婚 你的觀光簽還是觀光簽,因為你的485除非同時送件,或是將來follow join 要不然你在美國合法身份還是觀光簽證 而觀光簽証本來就不允許你有移民企圖,所以這樣遞交485並不是太好 總而言之,個人以為以"觀光簽證"在美國等485核可並不是一件 適合的事情,期限太短,沒人能保證你三個月485就會通過 最好還是拿H4來等 事情其實不要太複雜化 1.到美國結婚後,回台灣 2.女朋友申請H1時同時申請H4 3.H4通過後到AIT簽證到美國 4.送你的485 : 那這種的簽證是屬於哪種呢?? : 此外.這種LC需要花多久的時間阿?? 問律師比較準 : 謝謝 ※ 編輯: miluco 來自: 66.153.137.116 (03/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