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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kun (kun)》之銘言: : : 最好還是拿H4來等 : : 事情其實不要太複雜化 : : 1.到美國結婚後,回台 : : 2.女朋友申請H1時同時申請H4 : : 3.H4通過後到AIT簽證到美國 : : 4.送你的485 : 那如果勞工卡轉換完之後,我女友的身分算是什麼呢? 一個觀念沒弄清楚之處: LC substitution應該叫做勞工紙替代,並不是「轉換」 因為你女友什麼都沒有「轉換」 有轉換的是那張LC的紙,原本名字是某甲,現在把名字替換成某乙 等於她頂了一個別人的名字 若有這份LC可以頂替,那她就視為已經拿到LC了,根本不需要處理任何LC的事, 也不用等什麼轉換。因為這份LC現在就視為她的 至於她需要做什麼事? 就是申請140,若她沒有排期(EB2的LC),還能同時申請485 140的申請書上,就會註明她的LC是「別人」的,就這樣。 聽起來她想用EAD來工作,所以我猜那是份EB2的LC,才能送485和EAD 同m大的看法,雖然不經H是有可能的,但是不建議 : 所以就算是H4,我也沒有辦法在美國轉換摟? 就是從觀光轉成H4 : 反正我必須是要回台灣等H4嗎?? 嚴格來說是可以的,也有成功的機會 : 因為我現在是比較希望可以直接待在美國,不用再跑回來等簽證.. 看你想要高一點成功率還是懶一點/省一點機票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miluco:cchris大說的沒錯,應該是"替換" 66.153.137.116 03/28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