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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fung (chinese)》之銘言: : 請問板上有經驗的各位大大: : 我未婚夫是美國公民, 目前我們計畫將在我未婚夫的家鄉北歐結婚並登記, : 但是因為他常住美國, 所以也無法在北歐當地的美國大使館替我申請身份. : 目前是傾向我結完婚回臺灣後再以一般觀光簽證入境美國, 然後他再幫我 : 在美國提出綠卡申請. : 但是總覺得拿觀光簽進去行移民之實不太好, : 請問有比較好的方法嗎? 還是我應該留在台灣等呢? : 謝謝!! 想要再請問一下, 像這種狀況應該是拿觀光簽 到美國再送出I-130 form 等待, 還是應該要留在台灣等我先生在美國幫我送出I-130呢? 不知道哪一種方法可以比較快拿到工作權? 我有打電話給AIT, 他們說現在在臺灣等, 可能最久要等到一年....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75.204
cchris:沒標準答案. 也可以辦未婚妻/配偶簽證去美國等綠卡的處理 08/14 14:37
ling43235:工作權比較快 一兩個月後就可拿到 只是綠卡面試慢而已 08/21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