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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引述《joanneh0102 (豆漿在美國)》之銘言: : : 感謝各位回答! : : 我老闆同意在employment gap這段期間讓我繼續工作without paying me : : 之後等EAD卡下來再以bonus方式還我薪水 : 這是違法的,最好講小聲一點 借這個主題請問一下 那在這gap的期間 公司可以留職停薪嗎 還是一定得暫時解雇?? 因為之前有同事的例子 是CPT OPT接不上 但公司的做法是解雇 等OPT下來再重新僱用 但如果是OPT跟綠卡EAD接不上 (綠卡是公司PERM來的) 他要是解雇我 那綠卡申請還有效嗎? 公司律師說重點是不能給我錢 但是HR說不給我錢的意思就是解雇 那究竟美國有沒那種unpaid 的leave呢? 因為我們公司人事動作很慢 上次那個同事gap只有幾天 但整個解雇/重新雇用的流程就弄了一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14.6.134
djnospam:這主要是看你和你公司之間是如何談的,沒有一定。 12/19 02:09
djnospam:有unpaid leave (大一些的公司會發給新進員工手冊,或是 12/19 02:10
djnospam:公司內部網站應該會有關於這的說明) 12/19 02:11
cchris:在你拿到職業綠卡前,根本不必在該公司工作,也不必住在美國 12/19 05:53
cchris:只是大部份的人,等綠卡時都"剛好"在同公司工作、且住在美國 12/19 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