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mmigr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剛剛在看律師專欄, 居然看到一段沒看過的話@@ 從你遞出N-400(入籍申請)起往前推五年, 若這五年中你有住滿兩年半即符合入籍公民的資格。 若不說會不會過的問題.... 這樣是指我家閃光在申請入籍前五年住滿2年半就可以申請了嗎??? (可是原文資料裡沒有看到啊 囧rz) sorry, 真的很再意這件事...嚴重影響到金錢預算 >"< ※ 引述《piallet (也想飛向遠方)》之銘言: : 已經知道跟綠卡結婚是最慘的...|||Orz : 我現在是F1的身份在美國唸大學(第二學士) : 他是以綠卡的身份在美國唸pre-vet,馬上要進入獸醫院 : 綠卡是在2005年4月拿到, 當時有在美入境(報到)的紀錄 : 兩個星期後回台灣, 因為是大四要畢業=.= : 畢業後又....當兵1年又2個月, 直到07年3月才再入境, 之後就沒有出境了 : 回來時有律師證明(不是回美證那些), 總之完全沒有被刁難 : 也幾乎是當完兵馬上過來.... : 我們的問題是, 這樣要什麼時候才能申請入籍呢??? : (我看過原文, 想要再確定一下我們對"五年"的理解沒有錯 >"< : 當兵能不能算個理由...會不會要重新計算時間???) : 我的話, 應該是先準備申請H1的大抽籤或是申請研究所是最好的方法?! : 如果兩條路都沒走通的話, 我可以轉成B1, 留下半年再離開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3.83.91.227
ndr:精華區->6->13->3 01/02 02:59
ndr:也就是他會被不能出去超過六個月的規定卡到,所以前面的人才會 01/02 03:00
ndr:說要從07年開始加5.也才會建議這位設法找H1留下來. 01/02 03:00
ndr:再說,有工作可以做比較不無聊,外加可以增加收入. 01/02 03:03
piallet:我找到了~~大感謝!!!! 01/02 03:08
miluco:精華區6 13 5, 所以是2007+5 = 2012 01/02 03:41
miluco:更正 3 01/02 03:42
marathons:現在才發現,那篇是拙著. XD 01/02 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