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chris:的確有可能被駁回,較保守的做法是長住後再開始計算 03/22 20:57
→ djnospam:移民網站(USCIS)上有入籍(步驟)說明書,有中文版的,上面 03/23 00:30
→ djnospam:的說明其實很詳細。看來你有"連續"住滿三年,條件已經合 03/23 00:31
→ djnospam:了(持有超過五年, 05之前每次離境沒有超過6個月) 03/23 00:32
→ djnospam:我哥的情況類似,但是之前他每次都離境超過六個月,所以 03/23 00:35
→ djnospam:我跟他說還是住滿(約)五年再遞件. 他去年十月拿到了公民꼠 03/23 00:35
推 tingtseng:不一定, 我前五年都沒待超過三百天,近來三年半有長住 03/26 09:56
→ tingtseng:我申請的時候 面試官只問我之前為何回台灣這麼多次, 03/26 09:58
→ tingtseng:其他都没多問, 我覺得你沒有重大違規 過的機會很大 03/26 10:00
推 frodolai:原po是每年三次每次四天, 好像跟你的情況不太一樣 03/26 15:08
→ tingtseng:可能我沒說清楚吧 我再說一次好了,我拿綠卡快十年, 03/26 16:26
→ tingtseng:前面五年裡面幾乎都是六個月內出入境一次,其中有長達一 03/26 16:27
→ tingtseng:年沒有入境,那次有辦白皮書, 那每次入境都待大概兩週 03/26 16:29
→ tingtseng:那到了第六年開始長住美國,待滿三年半就送件申請通過 03/26 16:30
→ tingtseng:另外就是因為之前沒有長住被叫進小房間兩次, 原本以為會 03/26 16:44
→ tingtseng:造成不良影響,以結果論的話是還好. 03/26 16:46
→ GirlInBlack:感謝大家的經驗分享,要是還有類似經驗的板友也請不吝 03/27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