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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才在研究AC21的事情,跟原po的狀況不太一樣, 不過幾件事情還是可以參考。 原po配偶拿的應該是H1吧?如果是H1 holder, 公司依法律必須在離職之後report給USCIS, 所以就算因為之前公司沒有withdraw I140而過了, 在I485的部份,如果沒有找到下一家公司, 審核的時候有H1B被前一家公司取消的資料, 有可能就直接denial。 這部份沒有工作的資料, 最後在naturalization的時候也可能come back to haunt you, 所以如果因為這樣拿到綠卡,最好還是等五年的期限不包括失業那段再說, 這是我公司的律師跟我說的。 至於AC21,我想經歷的人應該比較少, 最近我對這玩意做了點功課,也跟律師問的滿詳細的。 基本上這玩意沒有什麼表格要填,新公司只需要寫一封信給USCIS, 表示這個case被轉移到新公司了; 因為這玩意甚至沒有回條號碼,也沒有正式的form要填, 在USCIS的priority是很低的,可能差不多等你拿到公民, USCIS才會有機會看到那封信吧。 -- Je t'aime,o capitale infame. Tu m'as donne ta boue et j'en ai fait de l'or. Charles Baudelaire 1821-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43.70.89
chenkun:基本上我老婆是OPT->AOS的情況,沒有H1 09/16 14:06
TripleC:我們公司的印度人本來485後半年都想跳, 但他們跟我說, 他 09/16 14:14
TripleC:們看到不少例子使用AC21, 結果因為審批的移民官員不懂一些 09/16 14:14
TripleC:職位的title, 就直接reject, 不知道是真是假 09/1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