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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在爬了精華區和舊文章之後發現 今年普遍有兩次入境美國時間不能超過四個月~六個月的說法出現, 想請教各位, 我的綠卡於今年三月入境美國核可發放,四月離境,九月才拿到綠卡, 到現在離四月已經超過了七個月.... 原本預計一年內再入境,這樣會有很大的問題嗎? 六個月內的規定是為了要保留之前的天數嗎? 我剛剛打電話去USCIS他說一年內都可以,可是又再版上有看到被沒收的說法 請問有沒有人的朋友有這樣的經驗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80.37
colorfulmike:我只能說,祝你好運.... 11/08 02:24
rich655254:不超過一年是可以,而且你剛拿到第一年,就說還在準備 11/08 07:06
rich655254:搬,但是要有心理準備會被移民官恐嚇就是了… 11/08 07:07
rich655254:不過離境太久,居住日期要重算,那是要入籍時間的問題 11/08 07:08
jokers:感謝樓上解答! 11/08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