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chris:pending時也是可以的; 只有cross-chargeability會較複雜 02/23 14:15
→ shanindc:我查網路上說這是指交叉名額使用? 如果說主申請人是EB2, 02/23 15:14
→ shanindc:兩人都是台灣出生的, 配偶慢交I-485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02/23 15:19
→ shanindc:是否會因此被歸入其他類別, 而要等所謂的排期? 謝謝C大 02/23 15:20
推 cchris:正常情形下沒問題 02/23 15:27
→ shanindc:再請問C大一個問題, 如果配偶本身也是H-1B, 拿到EAD卡後 02/24 04:52
→ shanindc:可以馬上換工作嗎? 還是同主申請人一樣, pending 180天後 02/24 04:55
→ shanindc:才能換雇主? (配偶的H-1B跟EB2主申請人的公司不同) 02/24 04:56
推 cchris:有EAD可從事任何工作;這會violate H1身份,成為AOS only 02/24 06:40
→ cchris:AOS也可辭職在家等綠卡,不必換成H4 (各有利弊) 02/24 06:41
→ shanindc:感謝C大, 因為配偶的公司較不穩, 恐未來工作有變數, 最近 02/24 06:54
→ shanindc:景氣差也難馬上找到能transfer H-1的機會, 想換工作的話 02/24 06:55
→ shanindc:目前好像只有等待這個EAD下來, 再找新工作一途了... 02/24 06:58
推 cchris:當初為何沒一起遞I-485? 剛結婚? 02/24 07:43
→ shanindc:已結婚了, 最近主申請人PERM通過, 可以遞交I-140/485了 02/24 08:20
→ shanindc:主申請人資料已齊全, 在想要不要馬上file 還是等配偶資料 02/24 08:28
→ shanindc:齊全後再一起file 02/24 08:29
→ cchris:一起file簡單很多吧;減少出差錯機率;準備齊全資料應不困難 02/24 08:38
→ shanindc:感謝C大的指導! 辦到後再來分享結果~~ 02/25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