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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http://www.mitbbs.com/ym_article/XieLaw/31028784.html 版權屬於謝正權律師事務所 H-1B是一個讓外籍人士在美國的臨時工作簽証身份。在經濟危機﹐失業率上升時期﹐擁 有H-1B工作身份的外籍員工可能首先受到沖擊。這些外籍員工一旦被解雇﹐他們不僅丟 掉工作﹐還失去在美國的合法身份。在很多時候H-1B身份的人在知道被解雇時是可以保 住合法身份的﹐結果因為存在不正確的認識而導致失去身份或造成很大的麻煩。謝正權 律師希望在此澄清有關H-1B身份在被解雇(Laid-Off)時保身份的幾點誤解。 說法之一﹕“我剛被laid off. 公司的律師說我有30天的“寬限期”。 隻要我在30天 內找到工作。 我轉走H-1B身份都沒有問題。” 謝律師答﹕這是一個比較流行的誤解。H-1B身份在H-1B員工被解雇的當天正式結束。不 存在什麼30天的“寬限期”。如果不準備在丟工作之後立即回國﹐應立即遞交轉換成其 他非移民身份的申請﹐而且盡量在工作結束之前讓移民局收到轉換身份申請。這樣不會 出現身份上的“空檔”(Gap). 一旦有身份上的“空檔”(Gap)﹐移民官可以要求申請 人離開美國(出境)後申請簽証之後才能回到美國。 說法之二﹕“公司人事部剛剛通知我﹐我的職位兩個星期後被砍掉。我聽說我還有10天 “寬限期”。所以我還有三個多星期來找工作換身份。” 謝律師答﹕這也是一個比較流行的誤解。所謂的10天“寬限期”一般是指H-1B身份持有 人在美國完成的H-1B工作之後﹐法律允許H-1B員工在10天內離開美國。如果你兩個星期 後沒有工作了﹐你隻有兩個星期時候找工作並辦理H-1B轉換或者其他身份的轉換。 說法之三﹕“老板今天上午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告訴我因現在公司業務不好﹐已經決 定減少人員編織。我不幸在被裁的幾個人之中﹐今天是我工作的最後一天。 但老板告 訴我公司人事部先不通知移民局﹐讓我先找工作轉走H-1B之後再通知移民局。” 謝律師答﹕你的雇主什麼時間通知移民﹐關系不大。關鍵是雇主給移民局的通知上提到 你正式失去工作的時間。如果雇主告訴移民局你在三個月前就已被解雇﹐你的H-1B身份 在三個月之前就失去了。即使你已在半個月之前已“成功地”轉換到新雇主﹐移民官仍 然可以撤銷你現在的H-1B批準書上的I-94卡﹐而要求你出境簽証回來。 說法之四﹕“我於一月中旬丟掉工作。現在在找工作﹐還沒有找到。我聽說過我可以在 美國呆180天。隻要在180天內找到新工作或者轉換身份﹐都沒有問題。” 謝律師答﹕H-1B身份在H-1B員工被解雇的當天正式結束。如果失去H-1B工作已超過180 天﹐問題就嚴重了。法律明文規定失去合法身份達180天的﹐三年不得進入美國。超過 一年的﹐十年不得進入美國。而且這是法律的硬性規定﹐移民官或者簽証官沒有自由裁 量的權限。如果失去H-1B工作還不超過180天﹐移民官或者簽証官還有自由裁量的權限 ﹐但多半不會批準在美國轉換身份的申請或者回美國的簽証申請。 說法之五﹕“我被laid off。現在還在找工作。我原來工作的公司不大。老板明確表示 不會通知移民局。我自己當然不會通知移民局了。所以移民局不會知道我沒有工作了。” 謝律師答﹕H-1B身份在H-1B員工被解雇的當天就失去了。 如果雇主不通知移民局﹐雇 主有可能會承擔其他法律責任。而且在以後遞交H-1B轉換或者其他非移民身份轉換的申 請時﹐需要附帶目前還是合法身份的証明。例如﹐最新的幾個工資單等。 說法之六﹕“公司現在形勢不好。已經laid off 了一波人了。 如果我被通知走人﹐我 讓公司先不發給最後一張工資單﹐等到我找到新工作時再補發給我。” 謝律師答﹕問題之一是﹐雇主是否願意那樣做。了解移民法或勞工法的雇主一般不會同 意那樣做的﹐除非雇主有意“幫忙”。問題之二是﹐如果以後申請H-1B Transfer (轉 換)或者其他非移民身份轉換時﹐移民官要求補件﹐提交更多的有關以前維持合法身份 的証明時﹐麻煩就來了。如果到那時候雇主不願意繼續“幫忙”﹐申請可能不會被批準 ﹐而且以前的時間不被算作合法居留時間。 類似說法之六的說法還有﹐“。。。公司在我被解雇後將我沒有用完的假期按月發給我 。這樣我的H-1B身份應該還是好的。至少在申請H-1B transfer 時有工資單作証明。。 。” 謝律師答﹕問題關鍵還是在被正式解雇的時間。如果雇主願意用沒有用完的假期來推遲 解雇的時間(日期)﹐H-1B身份暫時還是好的。 否則﹐在以後申請H-1B Transfer (轉換 )或者其他非移民身份轉換時﹐如果移民官要求補件﹐提交更多的有關以前維持合法身 份的証明時﹐仍然有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208.9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