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anney:妳們是去年幾月幾日結婚的 登記制去年才改的 之前都還是算 03/03 23:08
→ alanney:民國97年5月23日前有兩人以上公開儀式婚姻還是有效 03/03 23:10
→ kiki1980:我們是去年12月才結婚的...所以一定要登記的 >< 03/03 23:24
推 cchris:前面講過了;你的婚姻是假的;就這麼簡單;你是標準的未婚人士 03/04 03:52
→ cchris:婚姻既然不存在,當然不可能補登記;明明就是子虛烏有的東西 03/04 03:53
→ cchris:法律允許你在拿到綠卡前結婚配偶都可受惠;它不管你閃不閃電 03/04 03:54
→ cchris:送I-485前就結婚已經算是早的了;真皮的是送出後很久才結婚 03/04 03:55
→ cchris:未婚人士企圖在移民/稅務上自稱是已婚,就是偽造文書 03/04 03:58
→ cchris:明明就盧不動的東西想硬盧的話,就是自找麻煩 03/04 04:19
→ pttnoguest:485男/女 是最有價值的 因為結婚得來的綠卡就是永久的 03/04 09:32
→ pttnoguest:不用像公民配偶一樣拿臨時的 拿到綠卡以後離婚 也不用 03/04 09:33
→ pttnoguest:擔心失去綠卡 03/04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