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da:為什麼早有計畫卻不早點開始辦k1呢? 原po好像拖挺久的.. 04/08 21:33
→ Anda:先結婚再遞件表示你們要走CR1申請 我聽說是很久 但應因人而異 04/08 21:34
→ Anda:我去年也曾想過b1->結婚->cr1 但就是怕結婚還隔兩地等而放棄 04/08 21:35
→ Anda:如果你想要走正規的不要提心弔膽 就老實申請k1 04/08 21:35
→ Anda:但我知道台灣人很多都推崇觀光簽入美結婚..我不以為然就是了 04/08 21:36
→ Anda:但這就像是刻意去美國生美國寶寶一樣 大家也沒在怕的了 04/08 21:36
→ ni29:主要是考量隨後申請綠卡的所耗的時間 正因為最近本打算要丟k1 04/09 00:50
→ ni29:又聽到不少意見 忽然間猶豫了起來... 04/09 00:51
→ Anda:到美國結婚後申請綠卡,工作證有望90天內發即可工作 04/09 20:53
→ Anda:綠卡並無必要那麼快拿到 工作證即可讓你工作 為何急著拿綠卡? 04/09 20:53
→ Anda:當然丟k1絕對比觀光簽入境複雜又多花錢 非法本來就比守法省錢 04/09 20:55
推 Anda:如你真要用觀光簽入美結婚 建議直接申請綠卡 留美等不要離境 04/09 21:01
→ Anda:老實說..這種事真的是價值觀問題..你心裡過得去你就會去做了. 04/09 21:07
→ miluco:其實如果雙方的婚姻感情是真的,觀光簽入境結婚並不非法 04/10 03:54
→ miluco:原作如果打算久居美國,入境結婚是可以考量的. 04/10 03:55
→ Anda:如果是這樣 為何還要有k1/k3等簽證? 04/10 18:34
→ miluco: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拿B1/B2無法跟美國公民結婚,所以並不違法 04/10 23:35
→ miluco:實務上K1/K3當然是比較合理的選擇,但是實際上B2入境結婚後 04/10 23:37
→ Anda:是後續的移民辦理有疑慮吧? 04/10 23:38
→ miluco:在美國直接等綠卡可以免去兩地相隔,假設婚姻感情是真的,而 04/10 23:38
→ miluco:非假結婚真移民,就沒有法律的上的問題 04/10 23:39
推 Anda:不是說觀光簽不得有移民企圖嗎? 04/10 23:39
→ miluco:後續移民面談當然有可能被刁難,但只要婚姻屬實,並沒有什麼 04/10 23:39
→ miluco:問題,你說的觀光簽不能有移民意圖,跟拿F1/F2也不能有移民意 04/10 23:40
→ miluco:圖是一樣的,F1學生不能有移民意圖,但是還是一堆F1學生跟公 04/10 23:40
→ Anda:很多k1/k3申請者都是真感情 那申請者都是錢太多嗎(笑) 04/10 23:40
→ miluco:民認識結婚,最後還是變成有移民意圖 04/10 23:40
→ miluco:這是個人選擇的問題,有耐心等的就乖乖申請K1/K3,沒有耐心 04/10 23:41
→ miluco:想走捷徑的就到美國結婚 04/10 23:42
→ Anda:如果可用觀光簽入境結婚 乾脆廢除k1讓大家持b1去結婚吧.. 04/10 23:42
→ Anda:既然有捷徑 那不走捷徑的人真的變傻子了..只能這樣說.. 04/10 23:43
→ miluco:實務上K1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有些跨國婚姻,是美國公民到異地 04/10 23:43
→ miluco:旅行,但是對方沒辦法以觀光簽入境美國,或者兩者還沒這麼快 04/10 23:45
→ miluco:打算要結婚,所以正常提出K1申請. 04/10 23:46
→ Anda:visajourney.com上很多美國為加國和英國另一半申請K1 04/10 23:47
→ Anda:他們真的比較有耐心?還是純粹笨不懂走捷徑? 04/10 23:47
→ Anda:我讀到的例子 都是想走正規途徑去美國結婚 結果是多此一舉 04/10 23:48
→ Anda:板上以前也常討論 B1入美後等一陣子再結婚以免被識破移民意圖 04/10 23:50
→ Anda:怎麼現在這種方式變成正途了呢? 04/10 23:50
→ Anda:每個遠距離戀愛中的人都是沒有耐心且無奈的 有捷徑誰不想要 04/10 23:55
→ miluco:這種方式怎麼會是正途? 我說這種方式合法,但沒有說合理 04/10 23:57
→ miluco:實務上操作的確是快很多,我十幾年來看過這樣結婚的例子遠 04/10 23:57
→ miluco:大於拿K1結婚的.當然還有更多是F1直接跟公民結婚的 04/10 23:58
→ Anda:結果現在不懂捷徑的反像傻子 那就建議原po以觀光簽入境結婚吧 04/10 23:58
→ miluco:拿B1/B2結婚本來在面談就會被質疑婚姻真假,但如果能舉證兩 04/10 23:58
→ miluco:者認識時間點,以及婚姻的真實性,大部分還是會安然過關 04/10 23:59
→ miluco:你不能因為你是屬於乖乖申請K1/K3的人就希望大家都像你一樣 04/10 23:59
→ Anda:合法的捷徑既然存在 為何還有走歧嶇又令人傷心的遠路呢 04/11 00:00
→ miluco:做法,因為每個人情況不同.只要婚姻是真實,沒有違法,B1/B2是 04/11 00:00
→ miluco:可以考量的. 04/11 00:00
→ Anda:我沒有強迫原po跟我一樣 我只是指出這是個人價值觀選擇 04/11 00:00
→ Anda:上面推文也已建議原po 持b1入境結婚後就直接申請綠卡不要離境 04/11 00:01
→ miluco:所以才說每個人選擇不同,價值觀也不同.板上討論當然是希望 04/11 00:02
→ miluco:大家都以最合理合法的方式去申請移民 04/11 00:02
→ miluco:所以像你這樣申請K1/K3才是正途. 04/11 00:03
→ ndr:看這個世界"合法"的"捷徑"被濫用到什麼時候什麼程度才會崩潰吧 04/11 07:11
→ ndr:比如911的人入境合法帶器械上機也合法,出事後就大家一起擔了. 04/11 07:13
→ ndr:不確定在911之前有多少人會對911後開管的那些東東祀人憂天的. 04/11 07:15
推 Federalway:要不然美簽的"高危險群"是怎麼來的。人都是自私的,只 04/11 23:30
→ Federalway:要我過了,我才不管我的行為會給後來的人造成多少影響 04/11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