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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成為某大學的助理教授,打算讓學校申請綠卡,之後加入配偶 有幾個關於綠卡的問題如下: 申請綠卡期間可否回台的問題:在綠卡核准之前,可以進出美國而不會影響申請嗎? 不論送件是何階段?LC(PERM)+I-765(和I-140/I-485同時file) I-485會同時申請I-131(AP/旅行證),還是拿到AP後才可出入境美國? 職業移民綠卡拿到後半年到一年內最好不要換雇主/地點,這個方案適用於配偶 (跟著送件)嗎?配偶EAD拿到就可以換工作嗎? Tk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226.143.223
hulapig:您沒說您現在的身份為何,相信其他版友需要更多資料 04/25 10:43
hulapig:另外有許多申請綠卡的案例,請先爬文後再提問較恰當 04/25 10:44
hulapig:如您現在為H1, J1, F1...etc, 將使用eb1, eb2申綠卡之類的 04/25 10:45
roselike:爬過文了,所以才有此問題,現為F1/OPT,H1/綠卡同時送件 04/25 11:20
roselike:也看過精華區,出入境時間說法不一,才有疑問;應會辦EB2 04/25 11:22
roselike:配偶十月始為H1,現為OPT,不想讓公司辦綠卡,所以由我辦 04/25 12:43
cchris:不同條件的答案都不同,所以說法當然會不一 04/25 15:02
roselike:如果不拿公司的錢辦綠卡,還會需要至少待半年的做法嗎? 04/26 01:53
cchris:和錢無關;若是LC->EB2/3的流程,就應該在申請的雇主處工作 04/26 04:15
cchris:如果你是NIW/EB1的流程,就只要有工作就行 04/26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