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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已經爬過文也看過精華區了 但是還是不確定這個問題 就是申請白皮書在台灣當兵的時間是不是所謂的正當理由 日期是否還是繼續算入連續居住的五年內 我04/12拿到綠卡 中間白皮書回台灣當了兩年兵 後來待在美國一直到現在 不好意思這可能是月經文 但是希望還是能得到答案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7.90.139.63
cchris:不是,要歸零重算 08/25 06:08
ndr:可以相信N-400上的資料沒有問題. 08/25 06:38
karmakarma:我可否用五年之內住滿三年遞件看看呢? 08/25 06:48
ndr:why? 08/25 06:54
dunchee:沒有任何法律禁止你不能遞件 你當然可以遞件看看 只是沒人 08/25 06:55
dunchee:保證你一定可以過.... 08/25 06:55
cchris:不符合N-400的條件,遞件之後的結果不難預測 08/25 07:12
karmakarma:不好意思有些搞混了...何以二樓說沒有問題呢? 08/25 07:19
cchris:他是說: N-400上不會騙你,上面說不行就是不行,不會有問題 08/25 07:43
marathons:當兵唸書等正當理由是入境求寬容用,沒人認為可算住美國. 08/25 09:29
karmakarma:謝謝大家 08/25 09:47
ndr:sorry以為原po已經把N400的instruction跟表格都讀完了. 08/25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