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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文....但好像有很多說法 男友是華裔 我是觀光身份 我們有可能 1.先在美國登記 這樣半年後 可以出境美國回台灣辦婚宴(?) 那再度回美國 要改成未婚妻身分(?) 2.也是先在美國登記 但因為我們想要有小孩 所以結婚後可能會努力懷孕........ 那這樣用觀光簽證進去 等到孩子生完再回台灣 (不過期間會先去轉換身份) 我想請教各位版友 我查到的資料好像以上兩個方式都可以 拿到綠卡的時間 似乎也相差不會太多(?) 但因為移民法律這種東西 我怕我有限的腦力 會解讀錯誤 希望大家可以幫我看看這樣行不行的通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08.39
lovejj:美裔台灣人? 09/10 18:39
謝謝 我有修正了:p ※ 編輯: yahoo234 來自: 114.32.208.39 (09/10 18:45)
ndr:#1登記了就已婚,怎麼還能跟人說未婚妻?別找自己麻煩. 09/10 20:05
ndr:拿觀光進來待接近六個月的話下次進來很容易被質問.做什麼事 09/10 20:09
ndr:拿什麼簽證是簽證的基本作法,不是說老公是美國人,就可以愛用 09/10 20:10
ndr:什麼簽證進來都可以那樣.最安全的作法是進來結婚後(沒有什麼 09/10 20:11
ndr:登記的事,結婚證書生效就是已婚),辦好身份再出境. 09/10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