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kashi:作DNA鑑定親子關係? 12/13 10:57
→ cchris:綠卡配偶小孩屬於FB2A,要排期四年多;這段時間他們要怎麼辦? 12/13 11:17
→ cchris:你打算讓他們黑掉? 如果這樣的話,現在也不必急著辦I-130 12/13 11:18
→ cchris:往上2篇文就有費用的討論 12/13 11:41
→ TAKANA:我們已經做好準備.我老婆小孩在台灣.我在美國.兩邊賺錢等著 12/13 12:43
→ TAKANA:早說了這就是綠卡配偶的悲哀.費用的話.上面是沒說啥. 12/13 12:44
→ TAKANA:不過因為小孩是跟著母親一起.所以申請一份.算一個人的錢 12/13 12:45
→ TAKANA:DNA鑑定應該是不用.台灣方面是父母親親自到戶政辦理一份名 12/13 12:45
→ TAKANA:為婚生子女的準正書.簽名蓋章.即可認定為親生子女 12/13 12:46
→ cchris:每個人一份申請表; 你要交兩人份的申請費; 不是非常划算 12/13 14:36
→ TAKANA:不是小孩是附屬在母親底下一起辦的嗎??以前都算一個人阿?? 12/13 22:31
→ dunchee:是一起辦(兩人填一份就好) I-130的instructions上有對此情 12/14 02:26
→ dunchee:況的額外說明 12/14 02:26
→ dunchee:剛開始的收件部份應該還好,因為真正的"篩選"(很多人會說 12/14 02:28
→ dunchee:是刁難)是到AIT面試的時候. 接下來你老婆會收到package, 12/14 02:28
→ dunchee:裡頭有說明,照著作就是(體檢/X光等等。告知你老婆文件上 12/14 02:29
→ dunchee:的資料要檢查一遍。我娘當年就出現過她照的X光片上的名字 12/14 02:30
→ dunchee:有寫錯) 12/14 02:30
→ dunchee:"I-130的insruction好像也有寫到關於小孩的部分" -> 不是 12/14 02:31
→ dunchee:好像,是有清楚的寫出來,真的很建議你把instructions讀清 12/14 02:31
→ dunchee:楚,這可以幫你省去很多可能會遇到的不必要麻煩 12/14 02:32
→ TAKANA:感謝.照instruction的說明應該是可以說成一個case就是$355 12/14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