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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eeminent (我相信)》之銘言: : 想藉這個標題詢問一下 首先要瞭解職業移民綠卡與結婚綠卡是不相同的 你將來是申請職業移民綠卡/配偶沒有所謂的假結婚問題 : 我目前狀態是今年五月畢業的F1 OPT 疑問:現在OPT不是三個月之內要找到工作? 還是已換過工作? : 剛找到工作 希望明年四月可以辦H1 現在2010會計年度H1B還有名額,不必等到明年四月1號再申請 : 以及綠卡(華人公司 可配合) : 我男友是F1的在學學生身分 : 原本預計月底要結婚 : 但是最近有人跟我們說 : 我們結婚後 因為我們不會住在一起 (學校和工作在不同的州) : 所以有可能移名局會來調查我們 : 看是不是假結婚 : (雖然我很懷疑為什麼移民局要來調查外國人.... : 但是移民局會管OPT的動向好像也不是沒有發生過的事 : 說因為我是OPT 所以結婚是有滯留美國的意圖) : 然後處理不好的話 我們兩個就會被遣送回國 : 我男友就無法完成學業 : 想請問這件事情是真的嗎? 當然可以結婚,你跟男友都有合法身份,可隨時在美登記結婚。 將來申請綠卡最後一步: FILE I-485時/你是主申請人,先生是副申請人以 follow to join方式同時取得綠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07.87
cchris:嚴格來說兩個人一起file I-485即可,這不叫做follow to join 12/16 02:50
cchris:不過這只是細微的名詞定義問題而已,對原po不重要 12/16 02:51
preeminent:我實際上已經工作一個多月了 之前有在做一個volunteer 12/16 15:33
preeminent:所以應該不會有逾期滯留的問題 謝謝大家的回答^^ 12/16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