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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原本是綠卡身分,今年2月到了可以申請公民的資格, 申請的文件也於2月中寄出,而我OPT剛結束,打算在60天 的grace period申請另一個F-1,我們是打算等到我男友 拿到公民後,幫我轉身分(結婚綠卡),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男友一拿到公民資格,然後我們兩個在美國結婚, 馬上幫我辦結婚綠卡,會不會有任何問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3.13.159.90
tvgirl2005:那為什麼不要有綠卡的時候就結婚?! 這樣面試時,結婚 02/26 13:09
tvgirl2005:時間已經比較長了. 既然你都是計畫用F1撐過這段時間 02/26 13:10
cchris:不會有問題 02/26 13:18
ndr:移民局只想知道你們是真結婚還是假結婚. 02/26 13:50
ndr:照I-751的說明準備吧.可惜應該還沒有小孩,不然的話小孩是鐵證. 02/26 13:51
ndr:當然還要有兩位的名字在上面的小孩出生證明才有用 02/26 13:52
karoppi:對...有小孩後我們面試只有十分鐘,除了原本就繳出去的資料 02/26 17:22
karoppi:唯一看的只有小孩的出生證明,快得不得了。 02/26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