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新聞] HR 3012獲得壓倒性票數通過眾議院
時間Thu Dec 1 09:35:54 2011
※ 引述《preeminent (我相信)》之銘言:
: 看到這個問題 簡直有點感到晴天霹靂
放輕鬆,世事無常,調整自己的心態,很多事不是你能控制的
只要了解狀況,並配合進行,就是唯一你能做的
想當年2001年左右開始工作的人,幾乎所有的EB2台灣人都要4~5年才辦得到綠卡
我自己也不例外,花了約五年,細節就不詳述了
過去的幾年是EB2超快的時代,未來雖不確定,但一定會比較慢,但也不算太離譜
也不一定就剛好慢兩年,就保持耐性,體會一下印度人和中國人排期的感覺
: 目前我們的狀態是 我先生F1 opt 07/12到期 我 F2
: 原本打算在十二月底的時候我先生送出NIW I140
: 目前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
: 依照cchris大的講法 就算我們在法律生效前同時遞出I140和I485
: 只要法律生效當時沒有拿到綠卡 就得等兩年
因為新法律會造成ROW排期倒退
: 那請問 在這種情況下 有可能收到AP或是EAD卡嗎???
當然,這算是一腳踏入排期的大門,可以享受AP/EAD的好處
這算是比較幸運的一群人
: 還是說一切就等同於沒有送件 等到排程到的時候移民局會自動開始審?
比較不幸的一群人就是新法律生效時還沒送I-485的人
就得等到排期排到之後,才能送485、申請EAD、AP
: 另一個問題是 在我們送出140和485後
: 我們的身分就會變成F1/AOS 與F2/AOS
嚴格來說F1和AOS不能共存(有爭議及灰色地帶)
送了485、765就可以用EAD工作,而且不限領域,可從事任何工作
: 我們應該還有機會在七月opt到期前轉換成H1/AOS 與H4/AOS吧?
沒有必要,用485的EAD即可
: 如果是找到業界的工作
: H1 勢必得十月才生效 請問這樣我倆適用所謂的CAP-extension
有爬文就知道適用
: 讓我們七月到十月間可以合法的在美國居留與工作?
適用就可
: 想請問各位會建議我們年底遞出I140和I485拼拼看嗎?
140越早送就會搶到越早的排期
但F1人士若485送了如果140沒過身份就很麻煩,一般不建議兩個一起送
如果想要趕時間送485,要看未來法案的狀況來判斷值不值得冒險,只有你能決定
: 還是等到明年四月先辦OPT延長
: 或是找份工作先辦H1 乖乖的走EB2?
: 非常的困擾中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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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58.140.1.28
推 preeminent:謝謝cchris大的意見 我會看我先生商量看看的 謝謝 12/01 12:07
推 preeminent:想請問一下 所謂的140和485如果沒有同時file 就一定得 12/02 10:29
→ preeminent:等I140 approval後才能遞送485? 12/02 10:31
→ preeminent:還是說140pending的任何時期都可file 485? 12/02 10:32
→ preeminent:今天跟律師詢問 律師認為現在考慮這個還太早BILL變成 12/02 10:32
→ preeminent:LAW之間 內容還會有變化 所以如果先FILE 140 把485的 12/02 10:33
→ preeminent:所有文件先備好 如果140在法律生效前approve 就裡所當 12/02 10:34
→ preeminent:然的FILE 485 如果140還沒過 但知道已過參議院 就冒險 12/02 10:37
→ preeminent:file 485 會不會是比較好的做法呢? 謝謝 12/02 10:38
→ cchris:後者; 他的想法非常合理; 的確參議院有可能改條文內容 12/02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