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mmigr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謝謝大家推文和回文裡清楚的回答。 綜合大家的經驗和建議,以及上網查詢的結果, 我的理解是這樣,想請問大家有沒有弄錯的地方(裡面也附了很多小問題): 1. 如果要申請台灣護照,可以在美國向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 也可以把寶寶帶回台灣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 (所需要的文件和申請複雜度基本上差不多?) 2. 不需要因方便小孩將來進出台灣而辦台灣護照, 因為如果每次回台都是待短期,以美國護照免簽入台即可; 如果真的有必要待長一點,到時再以依親為理由申請居留(但身分仍是外國公民)。 3. 如果真的辦了護照,但是沒有「戶籍」,就沒有兵役義務, 但對入境也沒有什麼好處,因為每次回台仍須申請入境許可。 另外有國籍無戶籍也不能申請生育津貼 (我是查新竹的戶政網站,有說請領的條件之一是新生兒入籍新竹), 且也不能享受全民健保(這個我也上健保局查了)。 *包括我自己在內,要是兩年 沒回台,戶籍就會被遷出, 一樣不得使用健保福利 (所以有國籍而無戶籍是一個奇怪的狀態,似乎沒有考慮的必要?) 4. 如果有國籍有戶籍,基本上就是個小台灣人,可以申請生育津貼,可以享用健保 (當然也就得託在台家人繳保費),每次回台都可以直接入境,但有兵役義務。 (且在未服兵役前不能隨便放棄國籍?版友有提到改募兵制後仍有兵役義務。) 這樣看來,假如小孩將來並不定居台灣,只是偶而回台的話,不申請國籍戶籍 似乎是較好的選擇囉? 5. 如果我最後決定不幫小孩申請護照的話, 還有必要/可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一下表示我有這個小孩嗎? 我和先生在美結婚後有回台登記,我的戶口名簿上有註記已婚狀態和先生的名字, 如果小孩生出後卻不在戶口名簿上、也沒有法定的中文姓名,感覺怪怪的。 以上這些問題請教一下大家,感謝版友們指點迷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254.19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