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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大家的回應及多個網站後,覺得申請台灣國籍卻不入戶籍是最沒道理的, 因為在入境、國民權利上都沒有什麼便利處,唯不用服兵役。 所以選擇就剩下申請台灣護照+入籍,及不申請國民身分這兩種。 我原來很擔心兵役問題,所以覺得在將來發展不確定之前先不要幫小孩申請國民身分。 但跟我情況相似的朋友已幫小孩入籍了(她也是與外國公民結婚,長年居住國外), 我幫她查了一下,他小孩將來似乎也可以申請喪失國籍(符合條件), 只是要在滿十五歲那年的年底前申請,才能免除兵役義務: 參考資料: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5%9C%8B%E7%B1%8D%E6%B3%95.htm 相關規定引文: 第11條(喪失國籍之情形)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父為外國人,經其生父認領者。   二、父無可考或生父未認領,母為外國人者。   三、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四、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   五、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 中華民國國籍。 第12條(不得喪失國籍之情形)   依前條規定申請喪失國籍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內政部不得為喪失國籍之許可:   一、男子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未免除服兵役義務,尚未服兵役者。 但僑居國外國民,在國外出生且於國內無戶籍者或在年滿十五歲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以前遷出國外者,不在此限。 既然我朋友的孩子已經入了戶籍,他應該能以「生父為外國人」這一條, 於滿15歲那年的年底前放棄國籍,對嗎? 其他相關文章: http://www.taipei.at/konsulat/staatsb/staatsb2.htm http://www.taipei.at/konsulat/staatsb/staatsb3.htm 事關重大,怕自己解讀有誤,所以還是貼出來跟大家一起確認一下。 ※ 引述《GloriaDin (:))》之銘言: : 謝謝大家推文和回文裡清楚的回答。 : 綜合大家的經驗和建議,以及上網查詢的結果, : 我的理解是這樣,想請問大家有沒有弄錯的地方(裡面也附了很多小問題): : 1. 如果要申請台灣護照,可以在美國向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 : 也可以把寶寶帶回台灣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 : (所需要的文件和申請複雜度基本上差不多?) : 2. 不需要因方便小孩將來進出台灣而辦台灣護照, : 因為如果每次回台都是待短期,以美國護照免簽入台即可; : 如果真的有必要待長一點,到時再以依親為理由申請居留(但身分仍是外國公民)。 : 3. 如果真的辦了護照,但是沒有「戶籍」,就沒有兵役義務, : 但對入境也沒有什麼好處,因為每次回台仍須申請入境許可。 : 另外有國籍無戶籍也不能申請生育津貼 : (我是查新竹的戶政網站,有說請領的條件之一是新生兒入籍新竹), : 且也不能享受全民健保(這個我也上健保局查了)。 *包括我自己在內,要是兩年 : 沒回台,戶籍就會被遷出, : 一樣不得使用健保福利 : (所以有國籍而無戶籍是一個奇怪的狀態,似乎沒有考慮的必要?) : 4. 如果有國籍有戶籍,基本上就是個小台灣人,可以申請生育津貼,可以享用健保 : (當然也就得託在台家人繳保費),每次回台都可以直接入境,但有兵役義務。 : (且在未服兵役前不能隨便放棄國籍?版友有提到改募兵制後仍有兵役義務。) : 這樣看來,假如小孩將來並不定居台灣,只是偶而回台的話,不申請國籍戶籍 : 似乎是較好的選擇囉? : 5. 如果我最後決定不幫小孩申請護照的話, : 還有必要/可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一下表示我有這個小孩嗎? : 我和先生在美結婚後有回台登記,我的戶口名簿上有註記已婚狀態和先生的名字, : 如果小孩生出後卻不在戶口名簿上、也沒有法定的中文姓名,感覺怪怪的。 : 以上這些問題請教一下大家,感謝版友們指點迷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4.58.9.208
cchris:僑居國外的男子沒有十五歲的限制,所以不必擔心年齡的問題 01/15 09:21
cchris:他並不適用第一條,那是給父不詳的人後來找到外國父親的狀況 01/15 09:22
cchris:但是他適合第五條(任何人年滿20歲有他國籍者都可以選擇放棄 01/15 09:22
cchris:由於他一定是僑居的(記得在正確時機去辦僑居手續,否則完蛋) 01/15 09:23
cchris:所以只要把僑居辦起來,就可以讓他在20歲以後再自行決定去向 01/15 09:24
cchris:當然前提是他真的符合資格(有住在國外多久以上) 01/15 09:24
cchris:而且僑居已經夠好了,必須有兩年居台各超過183天才要當兵 01/15 09:28
cchris:所以只要每年都離開台灣半年就免當兵,不慎犯錯一年也還ok 01/15 09:30
GloriaDin:謝謝樓上的推文!你幫了我很多次 :) 根據僑委會網站上的 01/15 10:28
GloriaDin:海外留學生及僑民服兵役問題Q&A及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 01/15 10:32
GloriaDin:僑民服役辦法,在海外長居的小孩如你所言可申請為僑民, 01/15 10:33
GloriaDin:至於什麼時候會被徵兵,應該是役齡時返國後滿一年時。 01/15 10:35
(為了避免誤導大家,我先刪掉可能有誤的原文) ※ 編輯: GloriaDin 來自: 184.58.9.208 (01/15 10:43)
cchris:若護照上有註記僑居,只要每年離開台灣半年,就永遠不必當兵 01/15 12:56
cchris:以前更好,是每次只要居留不超過4個月就可不必當兵,多人鑽洞 01/15 12:57
cchris:所以有滿坑滿谷的僑居人每年出國三趟,其他362天都住在台灣 01/15 12:58
cchris:只要飛個香港澳門東京過個水就可以馬上回台灣;後來修法改變 01/15 12:58
cchris:就變成每年不能住台灣超過183天;某一年後出生的人用新規定 01/15 12:59
marathons:看了那麼多年,已改那麼多次法規,不知再20年會改成哪樣. 01/15 18:17
marathons:早年父親外國籍就拿不到國籍,約1996修改了法規. 01/15 18:20
marathons:早年海外子女滿18歲辦不了國籍,現在說林書豪也可以辦. 01/15 18:22
marathons:只是想說,原po孩子還沒生,不用急,還可觀望十幾年再決定. 01/15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