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Re: [問題] 結婚I-485被拒-經濟擔保不足
時間Sun Jan 19 14:28:08 2014
: 我本來是F1 去年畢業 本來可以拿OPT 想說限制很多 不如直接申請結婚綠卡
: 結果現在變成grace period 也過了 我也不能工作來sponsor自己
: 該怎麼辦呢?
立即出境。因為你是直接申請 I-485,所以合法的身份到1. I-485結果出爐、2.
F-1 Grace Period 結束日兩者之中晚到的那一個。
綜合判斷你目前已經是失去身份 (OOS)的狀態。
請不要不當一回事。
: 另
: Denied Notice 的最後說 沒有在30天內申請reconsider的話
: 我的case會移到遣返程序之類的
如果你申請reconsider,身份狀態就再度從 OOS變回 I-485 Pending,這樣可以
讓你暫時「白回來」,日後入境或是面試時被問倒也才有個「光明正大」的理由
,因此請把申請的相關紀錄都留著。
如果你繼續待著不走又沒申請reconsider,到時候面試被問到怎麼有 OOS紀錄你
就很難交待了。
: 如果I-130還在pending狀態 我重新REFILE需要把I-130也refile嗎?
不必。
: 還是只要I-485重新繳錢就可以了
: 請求解決方案
: 跪謝了
如果你可以找到 joint sponsor,然後確定 I-485會過,那你大可以在丟出re-
consider之後大方給他待著;如果找不到,或是自己沒把握 I-485能通過,那就
丟出reconsider申請後儘速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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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歷史記上一筆-當美國人民在哭求經濟援助的時候,吉米.卡特先生卻躲
在字典裡面。好吧,如果他無論如何都要定義(什麼叫做蕭條)的話,我就給
他一個:所謂的經濟衰退,是指當你的鄰居失業的時候;所謂的經濟蕭條,是
指連你也失業的時候;而所謂的經濟復甦,則是指卡特失業的時候。」
-隆納.雷根 美國第40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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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6.27.97.65
推 meisister: 我記得移民局的人跟我說過,如果是pending最好不要離境 01/19 21:53
→ meisister:因為他們發現申請者離境的話,會判定是有放棄意圖(特別是 01/19 21:54
→ meisister:原PO現在連合法進美國的簽證都沒有) 01/19 21:55
→ meisister:結婚綠卡的申請條件是"合法入境美國",但是沒有說有非法 01/19 21:58
→ meisister:居留記錄的人不能申請,如果想重申請,最安全的方法是申請 01/19 21:58
→ meisister:後.一直待在美國(不要出境)等結果,被拒後再出境 01/19 21:59
→ cassine:但原PO目前已經OOS,比Pending離境還差,更何況這跟原本的 01/20 01:03
→ cassine:Pending有點差距,是申請「再審」 01/20 01:03
→ cassine:總之原PO最佳狀況就是趕快離境就對了,待在美國只會更麻煩 01/20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