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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項貽斐/台北報導 以獎勵獨立影像創作為主的金穗獎,最近新辦法規定影片長度不得超過30分鐘、加上報名 影片須申請准演執照,讓以往默默進行的金穗獎,因爭議不斷,出現雜音。 金穗獎是不少學生或新進影像創作者力求表現的獎項,去年曾吸引250件作品報名, 但今年第28屆卻因報名辦法急轉彎,造成報名件數銳減剩100部,創歷年新低。 此次金穗獎新辦法最具爭議的部分有三,一是影片長度的限制、二是得申請准演執照、 三是曾得過金穗獎、金馬獎、台北電影獎等獎項超過兩次者不得報名。 其中又以影片長度由之前的60分鐘改成30分鐘,引起的反彈最大。 不少有意報名者認為,金穗獎是以「提升電影藝術創作內涵,鼓勵國人影像創作」為目的 ,並非鼓勵短片創作,報名影片限制在30分鐘內實在沒道理。以往不少金穗獎得獎影片 如「山有多高」、「風中的小米田」等,也都超過30分鐘。 面對長度限制的批評,承辦的國家電影資料館也曾向主辦的新聞局反應,但新聞局仍堅持 照辦。新聞局電影處長周蓓姬表示,30分鐘內短片成本較低、曝光較容易,此項限制是 為了讓影片未來行銷更容易,並希望新創作者能在30分鐘內以更菁華的方式說故事。 至於申請准演執照的新規定,除讓報名者多添一道和拍片無關的手續,更有人批評這是 為了讓新聞局長姚文智衝一年一百部國片的業績。不過電影處表示,准演執照有兩種, 一是商業映演、一是參加影展,金穗獎報名影片則屬後者,申請者不必加入片商公會、 手續費也低(30分鐘100元),這些影片更不會計入所謂的「國片」。 周蓓姬也說,要求申請准演執照一是為了讓所有影片都有「身分證」,讓新聞局可針對 人才、作品內容列管輔導,二來也能讓年輕創作者先行了解影片後端的參展、映演手續。 此外,對曾獲兩次輔導金或國內重要電影獎項導演不得參賽一事,也有人表示不滿。 因為今年金穗獎首開先例,設攝影、美術、編劇、演員等個人獎,但如果一位曾獲獎的 導演啟用新手班底,這些工作人員都無法參加比賽,也鼓勵不了這些新人。不過周蓓姬 仍強調,設此新規定是希望讓新進創作者出頭。 【2005/09/27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0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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