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lcatv.com.tw/clcatv/file/kao-activ.pdf
為鼓勵在地影像紀錄,善加運用第三頻道「公用頻道」,慶聯港都有線電視特別舉辦「我
在高雄」短片徵選活動,在影片裡發現高雄的美、高雄的風格。
壹、活動辦法:
歡迎愛攝影、愛拍照、敢秀、敢拍的朋友一同參加,不管是小寶貝溫馨成長MV、甜蜜的結
婚進行曲、還是kuso搞笑寵物集,都是我們募集的目標。
依月份主題,參加作品由主辦單位篩選經採用就有機會在高雄市公用頻道播出,為鼓勵使
用公用頻道凡投稿就可參加抽獎喔!
徵稿時間 徵選主題 題材內容
98/8/1 ~ 98/9/30 我們這一家 家人情感為主題,展現最珍惜的人事物為題
98/10/1 ~ 98/11/31 我在高雄 以高雄市各特色景點為主,發揮想像及創意
用影片拍出心中高雄的樣子
貳、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新聞處
參、主辦單位:慶聯有線電視、港都有線電視
肆、活動抽獎:活動獎項以抽獎方式抽出,於98年8、10、12月,當月第三週抽獎
壹獎(1名):獎金新台幣6,000元
貳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
參獎(1名):獎金新台幣1,500元
普獎(3名):獎金新台幣500元
伍、報名方式:
報名影片需填具報名表、同意書及作品DVD光碟各一份,郵寄至慶聯有線電視(813高雄市
左營區立文路42號「我在高雄短片徵選 收」)
陸、比賽注意事項:
◎符合當月主題(規格NTSC家用DVD錄影機可觀看之光碟作品)
◎影片長度以10分鐘以內皆可
◎為讓參與民眾更多得獎機會,同一主題每人限得獎一次
◎所有報名資料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與備份)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創意短片,未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作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
之侵權及不法行為,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並取
消其得獎資格。
◎參賽作品請勿使用非法取得下載之音樂、影像或影片片段。參賽者若有抵觸任何著作
權之法律,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
◎所有獲獎之作品授權主辦單位,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及無償使用。主辦單位擁
有擷取部分片段作為活動宣傳使用之權力。
◎主辦單位有權將包含任何暴力、色情、粗言穢語、或不雅的語言及行為的參賽作品取
消資格。
◎主辦單位以刊登有線電視月刊、郵寄方式通知獲獎訊息。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力。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之規定。
http://www.clcatv.com.tw/clcatv/file/kao-acti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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