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niusppp:你說的那些,不也是要透過「比較」才能達成嗎? 09/10 14:37
→ geniusppp:既然如此…多比較,不管對業務和客戶都是只有益而無害的 09/10 14:38
→ geniusppp:否則就只是話術而已 09/10 14:38
→ Strelizia:樓上的說法不完全正確 因為條款內容的解釋跟比較無關 09/10 20:55
→ Strelizia:客戶只比較理賠項目就算了 專業的業務如果也只看項目 09/10 20:57
→ Strelizia:那真的就貽笑大方了 相信板上的業務都會認同這樣的說法 09/10 20:57
→ elvies:條款內容解釋跟比較無關?==|| 那乾脆不要看條款算了 09/10 21:09
→ elvies:15628篇有條款檢視範例,至於「不可與之言」的業務,宜避之 09/10 21:10
→ Fanton:慘了~我也只有「比較」而已....原來我不專業(角落畫圈圈) 09/10 21:38
→ Fanton:各家的比也針對項目、金額跟條款比較說....(繼續畫) 09/10 21:39
→ pugay:還好 我沒這種專業~ 09/11 10:37
→ geniusppp:我完全看不懂你的推文…怎麼和原文立場完全不同的感覺 09/11 13:19
→ geniusppp:所以你到底是不是建議「比較詳細的條文」呢? 09/11 13:19
→ geniusppp:感覺你的說法真是可以充滿無限想像的空間阿…這樣說也通 09/11 13:21
→ geniusppp:那樣說也通,但是就是沒有一個明確的立場…… 09/11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