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agon0204:會賠啊 只是會代位求償 09/03 14:41
※ 編輯: drkh 來自: 125.232.79.102 (09/03 14:59)
→ dragon020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9條有說明 09/03 15:21
→ drkh:樓上, 理賠員是說如果"受害人張三"酒駕, 並非指無過失的李四 09/03 15:45
→ dragon0204:拍謝 看錯 的確不賠 第28條有寫 犯罪行為不賠 09/03 16:10
→ dragon0204:過0.55就構成 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09/03 16:12
推 CrazyMarc:有力說江朝國教授的說法還是有過失分配的適用... 09/03 16:26
→ CrazyMarc:而過失分配勢必又會架空無過失責任的賠償範圍 09/03 16:26
→ maniaque:大概要上法院,請保險公司證明"喝酒跟肇事的關聯" 09/03 19:28
→ maniaque:公共危險是刑法,保險裡陪是民法,常常兩者判決結果不同... 09/03 19:28
推 hd0485:受害者酒測值超過0.55且有相當之因果關係(五成以上)不賠 09/03 19:33
噓 beebunny: 問問題可以一次問清楚嗎 09/03 22:58
推 puibcysh:受害者酒測值超過0.55 又依你的案例 受害者追撞前車的話 09/03 23:00
→ puibcysh:的確是違反強保法 從事犯罪行為這條喔 -> 公共危險罪 09/03 23:00
→ puibcysh:所以該理賠跟你說的也沒錯 受害者0.55+全責(假設為全責) 09/03 23:01
→ puibcysh:另外 我相信直接打電話向產險公司詢問 09/03 23:04
→ puibcysh:應該會比你在這快且準多了(版上有些鄉民的回答很.......) 09/03 23:05
→ drkh:樓上, 多謝關心, 其實我也是幫人問... 不過, 也有可能我也會 09/04 12:51
→ drkh:向保險公司詢問. 在詢問之前, 我希望能多了解一點. 09/04 12:52
→ drkh:ptt 只是收集資料的管道之一. 我也不會盡信人言. 會多方求證 09/04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