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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 標靶藥物應該是看完癌症門診 之後再領藥 而不需要住院 因此實支實付與住院日額 手術險都無用武之地 因此 提高癌症門診 每日的錢 這樣一來 起碼可以對標靶藥物做到相對的理賠 這樣想對嗎? 所以想知道拿張保單的癌症門診金比較高 不過還有網路上看過 有些癌症手術後出院的病患 之後在領標靶藥物時 可以用化療的 錢抵押 這感覺有問題 但是有真的有看過 在以下網址的這段 認清癌症治療4大錢坑,精明買對保單 http://isaisa.pixnet.net/blog/post/20813591 以下是文章的某段: --> 另外,在口服劑型的標靶藥物,愈來愈多的情況下,若癌症險的保單條款中, 有特別註明只給付「注射或血管型」給藥的化療保險金,也可能看得到、吃不到。 我不解的是 為什麼化療保險金可以給付標靶藥物 而且依照文章的寫法 若是只要是條款比較寬鬆的化療保險金,就可以給付標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47.186 ※ 編輯: icelaw 來自: 220.136.247.186 (09/24 21:06)
dragon0204:用定期比較好拉高 09/24 21:39
yinson:我是覺得那些做法理賠都有限 拉高初次罹癌比較實際些 .__. 09/25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