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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發現各家保險公司對於B肝的承保條件不一 但是大部分都是對於e抗原陽性的帶原者加費或肝臟疾病除外 還有一個爭議就是告不告知的問題 我想要請問就是按照投保前填的健康聲明 『五年內有無因下列疾病去診斷、治療 ..』 B型肝炎帶原者如果在五年內沒有就醫 照問題文字內容似乎不用告知 但爬文發現照保險公司規定似乎應該還是要告知 感覺是一個灰色地帶 我的業務員跟我說告知後大概就是加費,肝病除外或是拒保 如果說不告知到時候真的有肝臟疾病頂多就是不理賠肝病(或是正常理賠) 其他疾病還是會照常理賠 所以到底要不要告知真的很疑惑 1. 如果告知帶原後被除外肝臟疾病 跟不告知到時保險不理賠肝病 結果是一樣的嗎? 2. 如果e抗原陽性不告知先投保 等e抗原變陰性再補告知 這樣有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177.249 ※ 編輯: glyco 來自: 122.127.177.249 (10/07 20:33) ※ 編輯: glyco 來自: 122.127.177.249 (10/07 20:34)
amateratha:第一點就看會不會兩年內就被抓包.... 10/07 21:06
amateratha:第二點應該是沒用 10/07 21:06
Dukoff:請走正路!! 我自己是加費而沒有被除外。變陰性這點,難! 10/08 00:08
lgagirm:e抗原陽性還能保的是哪家啊?? 10/08 00:45
loveistoofar:要賭第一點成立的話 除了考慮保險法第64條之外 10/08 12:08
loveistoofar:也要看未來保險公司會不會以保險法第51條 10/08 12:08
loveistoofar:主張保險契約無效 10/08 12:10
Dukoff:我是抗原陽性,可保富邦。 10/11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