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uCnL (☎)》之銘言: : 各位先進您好,有問題想請教: : 我大伯在民國93年投保了兩張壽險, : 第一份壽險 : 要保人: 大伯 (65歲) : 被保險人: 大伯的兒子 (30歲) : 受益人: 大伯的兒子 : 另一份壽險 : 要保人: 大伯 : 被保險人: 大伯的女兒 (29歲) : 受益人: 大伯的女兒 : 每年都按時繳款一定金額,現在兩份壽險滿期,保險公司寄來生存給付通知書, : 每份的給付金額為 4,800,000,兩份共 9,600,000 : 請問是否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 上網查詢 壽險生存給付的贈與稅問題, : 有看到保險司認為不須課稅,稅務機關認為要課,似乎莫衷一是。 : 對於保險與課稅的相關問題實在搞不清楚,請各位不吝予以指點, : 萬分感謝~ 看樣子,連部分業務 都搞不清楚會被課贈與稅的基本原則 所以我回一下好了 在國稅局內。保單是否會被列為"保單贈與"行為的認定原則如下 要保人 被保人 受益人 贈與稅 父 子 父 不課稅 父 子 母 不課稅(配偶之間的贈與不課稅) 父 子 子 課稅、不課稅(若滿期金超過免額額220萬便課稅) 如果按原po所指的案例來看 保單為六年期的壽險保單,屬於到期整筆領回 故此他領回的金額480萬,遠遠超出贈與的免稅額度220萬 國稅局會就"超過的金額"課贈與稅 若應申報贈與稅而未申報,由國稅局主動執行,除了補稅之外可能還會遭加罰一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9.166
love1352:推~~~長知識,那如果受益人是子x2呢? 10/08 20:39
love1352:免稅額也會變成220x2嗎? 10/08 20:39
Nicemaker:是贈與人有220萬,不是受贈人有220萬... 10/08 21:09
tadpolee:可以再第一年時去國稅局申報 取得證明 這樣子較沒問題 10/08 21:32
YuCnL:所以兩份保單加起來還是只有220萬免稅額! 要吐血了 10/08 21:34
saggitarius:那增額壽險期滿之後解約,解約金也會被課稅嗎? 10/08 21:35
ShiuanRefuel:超過總繳保費的部分"理論上"會 10/08 21:36
guyver:噢噢~對~如同N大所說!!是看贈與人而非受贈人喔 10/08 21:39
guyver:太習慣用父母親擁有的總免稅額去說明,差點口誤了@@ 10/08 21:40
saggitarius:增額壽險最後一定會大於總繳保費...如果被課稅豈不是 10/08 21:44
saggitarius:增額效益減很多... 10/08 21:44
bluekizuki:所以先贈與子女,讓子女自己當要保人,再讓保單變大 10/08 21:55
ShiuanRefuel:你解約可以不要一次解 如果要一次解 就用最高額度貸 10/08 21:55
ShiuanRefuel:剩下的部分就讓它自然失效 而且很多保單你貸九成 10/08 21:56
ShiuanRefuel:反而還比全解約還多 10/08 21:56
ShiuanRefuel:而且解約不是課贈與稅 是併入當年度所得計算 10/08 22:01
guyver:b大的方法很可行,但記得每年申報取得證明,這樣可避免一些 10/08 22:18
guyver:檢具資料的小麻煩。較適用於逐年領回的險種或養老險等 10/08 22:20
guyver:S大說沒錯!!屆時解約超出非課贈與,而是列入當年度所得計算 10/08 22:21
mcintyre:轉讓子女當要保人~~~也要注意額度問題 10/09 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