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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買了醫療險之後,醫療保障不一定足夠。最近有壽險業者針對特定傷病加強保障,陸續推 出可在罹病後便一次全額給付理賠金的醫療險商品。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布的去年度死因調查報告,惡性腫瘤持續蟬聯十大死因第一名,心臟 疾病、腦血管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等特定傷病也都在十大死因之列。 壽險業者表示,民眾面臨這些重大疾病威脅時,對於特定傷病的保障應及早規劃,建議消 費者透過投保特定傷病保險,建構特定傷病醫療防護網。 不少消費者以為購買住院醫療險,就有足夠的醫療保障,一旦罹患癌症或其他重大疾病, 需要長期住院,並且無法工作時,才發現導致家中頓失收入來源、經濟大亂。 此外,一些治療所需要使用的新式療法及藥物,由於上市速度快,健保大多不提供給付; 一般住院醫療險並無法涵蓋如此龐大的醫療費用,可能讓家庭經濟雪上加霜。 業者分析,一般醫療險保單主要是針對住院或手術時作給付,較傾向「分批給付」;而這 類針對重大疾病的特定傷病保單,則強調可以一次領走保險金,讓保戶罹患特定傷病後, 不必再費心收集各項醫療單據,減輕自費藥物或治療造成的經濟負擔。 以市場某保單為例,對罹患腦中風等神經系統受損、帕金森氏症、癱瘓或阿茲海默症等屬 於第二類特定傷病者,會按保險金額1.5倍理賠「特定傷病保險金」,以因應後續需支付 的長期安養費用。 如果罹患第二類特定傷病,如癌症、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續等,則賠是依保險金額 的一倍或按年繳繳費方式計算的應繳總保費的1.06倍、二者金額較大者計算。 以30歲男性繳費20年期,保額100萬元為例,每月保費約3,000元,就能擁有28項常見的特 定傷病保障。至至於未罹患特定傷病或領取其他保險金的保戶身故時,保險公司將按年繳 繳費方式計算應繳總保費的1.06倍,給付身故保險金。 【2010-10-29/經濟日報/B1版/基金理財】 http://ppt.cc/Eg(B -- 《溫馨、客觀、專業》錠嵂保險經紀人-主任 松翰(淡江保險系) E-mail,MSN: dragon02042002@hotmail.com 手機:0932229329 ◎保險糾紛諮詢◎商品比較分析◎免費保單健診◎個人及團體保險規劃 保險商品推薦Blog http://tw.myblog.yahoo.com/dragon02042002/ 感謝網路上超過百位客戶的支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6.238
lgagirm:糖尿病何時才會被列入特定傷病呢? 11/01 23:58
baccat:慢性病...難~ 11/02 00:17
love1352:保費加倍,馬上列入 11/02 01:29
Eric555:那要防範糖尿病該買甚麼類型的醫療險呢 11/02 21:35
baccat:樓上 無解 平常多保養吧.... 11/02 22:30
dragon0204:聽H大的建議 自己存 11/02 22:35
guyver:好好控制飲食習慣跟照顧身體 最重要 11/02 22:38
lgagirm:糖尿病形成原因似乎還是無解,應該沒有防範的方法 11/03 01:13
lgagirm:只有病發後如何控制的問題 11/03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