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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yut (~~~wish~~~)》之銘言: : 第四條【本附約有效期間及保證續保】 : 本附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時,於主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得交付續保 : 保險費,以逐年使本附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 : 主契約有效期間,只要我有繳錢就可以續保 : 那主契約終止的時候呢? : 假設我的主約因為全殘而終止,那是不是表示主契約已經無效 : 那我隔年交付保險費時,公司是不是有權利不續保啊?@@ : 麻煩各位高手幫我解答這個問題吧 : 小女子十分感謝m(_ _)m 條款上看來是有這個權利沒錯 不過實際上應該是沒有這個問題 如果你擔心這個問題的話 可以印下這個網頁留底(最下面那段)。 http://www.prulife.com.tw/page/services/c7_90_10.htm 提醒您!擴大全殘照顧,健康險附約可繼續有效 因應法令變更,自 2007年9月1日起所新增的保單,當被保險人全殘後,健康險附約得以 繼續有效,而附加於主契約之其他被保險人的健康險附約一樣可以繼續有效。另針對 2007年9月1日前舊有保單之保戶,也因考量保戶實際需要,所以開放舊有保單之保戶同 等權益。只要被保險人的全殘日在2007年9月1日後,則被保險人的健康險附約仍可持續有 效;若之前已完成「全殘保險金」之申請與給付,而附約也同時併同主約終止者,請於 2008年6月30日前提出附約延續申請。 這種好的改變溯及既往的作法 真的要給保德信拍拍手^^ 不過,那個50萬終壽......囧 真的有心要提升保戶壽險保額 改成壽險(含定期)總額度限制100萬以上不是好的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2.139
narutohaha:幫補 http://ppt.cc/28,F 01/11 15:35
MrE:樓上這個網頁更清楚,謝謝提供^^ 01/11 16:14
baccat:推推~~印下來~~佛心~ 01/11 21:31
loveistoofar:50萬終身壽險不是只有20年繳的方式而已...= = 01/12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