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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h (007)》之銘言: : 我妹妹吃海鮮過敏,然後掛急診,疑似食物中毒。但我要申請理賠時, : 保險公司說沒有超過六小時的停留就沒辦法申請。 : 請問一下是有這個規定嗎?我們打去問客服,他們都會如實的說什麼 : 可以理賠嗎?還是有的會隱瞞一些事情?因為當初的業務都不見了, : 所以每次打去詢問,都覺得好像會理賠的部分都不太多。 : 請了解的人幫我回答一下好嗎?還有,拔牙齒的話是否也有理賠? 還是可以去爭取看看的.. 我也有過在急診室沒待到六小時有理賠喔.. 請你的業務去爭取看看... 我有拿到理賠過...我是一氧化碳中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3.163
baccat:應該先了解是哪家的保單 條款的急診金定義 再來討論 02/18 19:34
chunchien:如果是住院日額型的,超過六小時才視同一天住院,這樣講 02/20 23:09
chunchien:沒錯阿 02/20 23:10
baccat:這兩回事...一個是急診 一個是住院 02/20 23:39
baccat:急診要看各加條款定義 我還看過急診後住院 才賠急診的 02/20 23:40
baccat:住院 又是歸住院定義 不能混為一談 02/20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