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j6917:你買的時候有告知上訴的情形嗎 03/16 21:51
→ bj6917:如果沒有的話 遠雄是有權力解除契約的 03/16 21:51
→ Apin:老問題 如果不在健康告知書內 應該是遠雄要負舉證責任吧? 03/16 21:56
→ amateratha:上面這些狀況如果有告知,其實要順利承保的機率很高 03/16 22:04
→ amateratha:不過即便忘了說....這種狀況解除契約好像也太過頭了 03/16 22:05
→ kmkr122719:如果不在告知範圍內 那就不違反保險法第64條 不能解約 03/16 22:08
→ kmkr122719:這種情況遠雄頂多只能舉證而拒賠 但還不能解約 03/16 22:08
→ baccat:是需要告知的阿...因為要保書告知事項 03/17 01:51
→ baccat:不是有寫 近兩個月內是否有就醫...這項... 03/17 01:51
→ baccat:ama 你錯了 小孩子核保很嚴格的 尤其是感冒發生 03/17 01:51
→ baccat:因為小孩子發燒 很多是強制收院等 問題很多 03/17 01:52
→ baccat:另~~光要保書上的那項告知事項 就可以以64條去解除契約了 03/17 01:52
→ baccat:更何況小孩已發生重大疾病 遠雄怎可能只是拒賠... 03/17 01:53
→ baccat:不得解除契約的情況 就是投保超過兩年 以此例來說 03/17 01:53
→ kmkr122719:的確是要告知 不過原PO的態度似乎是認為即使沒告知 03/17 08:21
→ kmkr122719:也還不到被解約的地步 小孩子因發燒感冒而被暫緩承保的 03/17 08:22
→ kmkr122719:情形很常見 核保標準會較成年人嚴格 03/17 08:23
→ kmkr122719:前面推文時沒注意到發燒就醫有在告知範圍內 03/17 08:32
→ kmkr122719:既然有在告知範圍內 那遠雄解約的確是於法有據 03/17 08:32
→ baccat:通常暫緩承保時間是三~六個月 倘若推估 03/17 16:44
→ baccat:這個時間點 是不利的... 03/17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