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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跟對方(對方開車)發生車禍 之前已經有請教過板上的大大們 但是最近承辦強制險的業務跟我自己本身的業務說法有出入 本身機車強制險是富邦,對方的汽車強制險是國泰,而我本身壽險也是國泰 現在問題點是,我都在合格並有健保的中醫診所就診時 傷科免刷健保卡,而是自費兩百掛號(很多中醫都是傷科得自費) 近日詢問富邦的業務員,得知強制險在自費部分是不給付的 但是國泰業務員說得卻是有給付,而我剛剛在研究理賠項目時發現以下這條規定 二、診療費用: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 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 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 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 之輔助器材所需費用。受害人在合格醫師開設之醫療院所診 療或住院,而非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準用全民健康保險 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以上這項規定是否就是說明若我以自費掛號兩百的收據去申請也可以呢? 實在不知道要問誰只好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對方一直避不見面,如果又不能請領強制險實在是有點負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6.99 ※ 編輯: followecho 來自: 111.252.16.99 (03/21 22:01)
chunchien:簡而言之,健保身分就診,就給 掛號費、部分負擔 03/22 21:33
chunchien:剩下的自費都是不賠的 03/22 21:33
chunchien:另外,最後一句話的意思是健保核退標準 03/22 21:47
followecho:這樣的確容易懂多了,感謝樓上大大解答~ 03/22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