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0204 (買對保險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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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保第3人責任險 不怕出「撞」況
時間Thu Apr 28 00:28:20 2011
工商時報 A9/保險天地/房地產 2011/04/24
保第3人責任險 不怕出「撞」況 車禍賠償金平均450萬,強制險僅180萬,加保第3人險可
補足缺口
【記者王立德/台北報導】
發生重大車禍事故,光靠強制險恐怕遠遠不夠。產險業者指出,近 年重大車禍案件
的判決金額約新台幣450萬元,但強制險對於每人傷 亡,包含醫療最高僅賠180萬元,只
保強制險恐難以支應,最好能加 保第三人責任險,補足保障缺口。
國泰產險車險部經理孫騰敏指出,近年來因為國人法治觀念及求償 意識升高,連帶
導致車禍和解金額大幅提高,和解過程也較過去冗長 ,協調破局或是談判不成,傷者逕
自提起訴訟的狀況相當常見。
以2008年發生台中市一場車禍為例,
機車騎士下半身終身癱瘓,完 全喪失工作能力
,必須雇請長期看護,台中地方法院判決肇事者必需 賠償3134萬多元。國泰產險指出,
車禍往往使受害者及其家人生活產 生困境,即使有高額賠償判決,加害者卻往往無力賠
償;另一方面, 肇事者則需面對巨額賠償金、冗長的和解過程,以及可能遭刑事處分 的
心理壓力。
其中,車禍事故受害人依法可請求的項目包括:急救或護送費用、 醫療費用、交通
費用、精神慰撫金、工作收入損失、財物損失等,且 隨著傷者的年齡、工作收入與家庭
狀況不同,賠償金額亦有所差異, 對肇事者而言,複雜的和解過程勢必影響日常生活。
產險業者指出,第三人責任險保費並不貴,以30~60歲男性車主、 自小客車三年無
肇事紀錄為例,購買第三人責任體傷險保額300萬, 一年保費約1144元。
產險業者建議,透過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將事故風險轉嫁給保 險公司,除了可
儘速使受害人得到基本補償,更可由保險公司協助當 事人處理車禍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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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inson:三千多萬! ( ̄▽ ̄#)﹏﹏ 04/28 00:42
推 mingzong:就算有保,也很少人會保上千萬的保額吧@@ 04/28 00:52
→ dragon0204:保了超額可能還不夠 04/28 01:03
→ oca:我保 300+150 我業務員就一直嫌太多了 ╮(﹀_﹀")╭ 04/28 08:36
推 dmitri:看來劉鳳和說1千萬可能還不太夠....( ̄▽ ̄") 04/28 12:30
推 adonis0077:我也都保300萬~財損50萬.. 04/28 15:58
→ yinson:我保600萬 50萬 @@~ 04/28 19:06
→ tibon:根據被報導過的 賠償金都至少一千多萬以上.... 04/28 20:03
推 aisidi:歐都賣 我保400/800/40 400+150賠一條命 法院實務算有誠意 04/29 05:57
→ aisidi:只怕...撞不死 要賠更多而已。 04/29 05:57
→ kmkr122719:我騎機車 保1000/2000/100 被我撞到是很有保障的 04/29 10:13
→ kmkr122719:不過遇到這種判賠3000多萬的特殊情況 還是不夠賠 04/29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