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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標題 引言去光光 進入討論之前 請先看清楚前提 不要看到一半就放砲 先解釋金管會規定 以下情況 保險公司「必須」接受「收據副本」理賠 A.先後投保不同公司之實支實付險種 有告知投保史且無拒保 B.同一家公司對同一被保人收了2張以上的實支實付險種 再來 解釋所謂「副本理賠」 隨意舉例 國華、全球 都是目前有接受副本理賠的保險公司 目前是「不管有沒有告知」 都是「融通」「直接接受副本」 因為該公司目前內規是這樣做 所以「投保時不管有沒有告知都會承保」 但是 「就算現在承保了」 「如果當初投保時沒有告知」 未來這些公司「隨時有權力拒絕接受副本」 至於富邦呢? 「投保時只要有告知、或被查出有同類型實支實付險種,就會拒保」 好 有了以上基本概念 才能進行以下討論 以下的討論「先不看保單條文」 僅看「金管會規定」與「實際投保順序以及有無告知」 1. 同時投保富邦NHR+NMR 意外住院時 可否享有雙重理賠? 答案應該是可以的,但是至少必須提供「收據正本」 (或一張正本+一張副本) 為什麼?請見金管會規定的B 請不要再說NHR收正本 NMR也收正本 所以一份正本只能理賠NHR or NMR擇一 2. 投保順序如下 國華意外實支實付 -> 富邦NHR (有告知已投保國華意外實支實付) 意外住院時 富邦NHR是否需接受副本? 根據金管會規定 A. 理論上是必須接受副本的 3. 投保順序如下 國華意外實支實付 -> 富邦NHR (有告知已投保國華意外實支實付) -> 全球XHR (有告知已投保國華意外實支實付+富邦NHR) -> 國華意外實支實付 到期解約 -> 富邦NMR (有告知已投保全球XHR) 不用討論「富邦會不會承保」了 我就告訴你 「會承保」 因為保單在我手上 我就是這樣保的 意外住院時 富邦NHR與NMR是否需接受副本? 根據金管會規定 A. 理論上二者都必須接受副本 (富邦NHR:投保時已告知國華意外實支實付 且富邦承保) (富邦NMR:投保時已告知全球XHR 且富邦承保) 但以上的重點僅在於 「根據金管會規定」以及「投保時皆有告知 且承保」 不用討論「公司內規」如何 「融通不融通」 「當不當第二家」 這些都「沒有法律規定」 如果僅看上面的 富邦絕對站不住腳 「必須接受副本」 重點來了 我們來看看剛剛沒看的事吧 -> 「保單條文」 富邦NHR 保險金的申領 第十六條: 四、申領第十二條各項保險金者,另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明細表。 富邦NMR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申領 第二十八條 四、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全球XHR 第二十三條 保險金的申領 五、醫療費用收據 可以看出 在條文中 富邦NHR與NMR都明白寫出「需收據正本」 (這是我先前文章所沒討論到的) 這樣的規定 有沒有違反「金管會實支實付險種示範條款」呢? 我沒有查 但我想示範條款應該不會這樣寫 於是 這樣的條文跟金管會對於副本理賠的規定對打 那個效力優先? 這個就是我不知道的了 心中當然 還是設定好富邦就是正本 但是 這應該值得討論吧~ 至於什麼「富邦就只收正本」這樣單純的一句話 我想就免了 「公司內規」還是輸給「金管會規定」 or 「保單條款」啊! -- 生氣就是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抱怨就是無法適切地表達出自己 知足 感恩 善解 包容 微笑最好的化妝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41.128 ※ 編輯: Apin 來自: 124.8.141.128 (05/21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