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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0963369126 (大丈夫當雄飛 安能雌伏)》之銘言: : 保116第一項 : 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屆三 : 十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 : ====催告應送達======= 於要保人,或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之最後住所或居所,保險費經催告後 : ,應於保險人營業所交付之。 : 但現在示範條款上 :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 ,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 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 : ,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日(不得低於三十日 : )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 ,自保險單所載 : 交付日期之翌日起○○日(不得低於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 : ,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 : 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日(不得低於三十日)內為寬 : 限期間。 : 感覺上對於月繳或是季繳的消費者非常非常不公平 : 保險公司跟要保人此約定(條款限制) : 要保人是否能夠主張無效? 並沒有對保戶不公平,繳付保險費本來就是要保人應盡的義務!! 至於為什麼月、季繳件不做催告,半年、年、金融轉帳繳會催告 一個考量點是,繳費頻率比較少的繳別(年、半年繳),保戶比較容易會忘記 而金融機構轉帳,常會有帳戶裡的錢不夠了但因保戶沒去注意到而導致未能繳付保費 所以年、半年繳及金融轉帳件會做個催告的動作去提醒 而繳費頻率比較多的繳別比較不容易忘記,所以就不多做個催告的動作 另一個考量點是作業loading的關係 這個拿月繳件來舉例就非常明顯了 假設我每個月1號是應繳日,假設月繳件也像年繳件一樣有催告 那就會有以下情況: 7/1應繳但我沒繳,然後保險公司8/1寄催告 假設當天就到達好了......寬限期到9/1 假設我在8/1~9/1這期間內繳了七月份一個月的保費,但這樣又變成我八月份保費沒繳啦 那保險公司又要寄我催告啦...然後就loop啦,那保險公司就永遠在寄催告給保戶啊 XDD 所以月、季繳件才會不多做個催告的動作 : 個人想到是 : 第五十四條之一 : 保險契約中有左列情事之一,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之約定無效: : 一、免除或減輕保險人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 : 二、使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之權利者。 : 三、加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義務者。 : 四、其他於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 不知道各位先進有何看法? : 或是遇到的話 會如何處理? 這條完全不適用。 一、保險人的義務是對於他方(被保險人)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 負擔賠償財物之責。 催告不催告都不會免除或減輕保險人的這個義務責任。 二、在有繳付保費、契約成立且仍有效的情況下,保戶的權利和月、季繳件有沒有催告 並無太大關係,並不會因為你是月、季繳件,你的權利就會被拋棄或被限制 三、要、被保險人的義務,最簡單來說且最重要的兩個就是交付保險費及據實告知 這點一樣和有沒有催告沒關係,不會因為沒催告 這個義務就會被加重 四、重大不利益...有催告和沒催告是會有什麼重大的不利益的產生的嗎? 至於遇到的話會如何處理......就依約處理囉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7.234.66
ac0963369126:一感謝 小弟誤導了 06/24 17:05
ac0963369126: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此句 06/24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