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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姊的小baby,於8月7日規劃了新生兒醫療險, 當初投保時,因為小baby出生時體重稍輕, 因此公司有要求附上出生時住院病歷摘要, (住院病歷我有多印一份影本,密密麻麻都英文,  查了好多單字後,大意是說除了體重稍輕外沒有任何異狀) 也順利通過承保,幾天前已經拿到保單了, 同樣是因為體重問題,增胖速度有點慢, 醫生曾建議不妨帶小baby做個詳細的健檢, 現在想問的是,醫療險有30天等待期, 當然是希望健檢出來沒有什麼異狀, 不過總是想問一下, 這個做檢查的時間點, 是不是一定要在9月7日以後去做比較好(滿等待期30天), 否則若檢查出什麼異狀,比較不會造成理賠的爭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2.82
renriver:難說 08/24 22:38
beriaura:突然想到 如果醫生建議你做個癌症檢查 08/25 02:35
beriaura:但是因為剛買保險 硬是拖到等待期後才檢查 08/25 02:36
beriaura:結果一檢查 確定罹患癌症 那保險公司會怎處理啊XD? 08/25 02:36
kmkr122719:超過等待期才發現 保險就是得賠 不過等待期後立即發現 08/25 10:01
kmkr122719:保險公司幾乎都會徹底調查 看是否有投保前之相關就醫 08/25 10:02
junshen:等待期過後再去檢查比較好,至少保戶站得住腳 08/25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