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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 我非保險從業人員 只是會逛保險版的一般保戶
bmans:綜合的"只能"理賠因"意外"造成的疾病手術 跟手術醫療的不同06/12 19:00
bmans:所以價格上一定會有差 後者(手術)是可以包含前者(意外)的06/12 19:00
bmans:另外新光的實支叫安心住院 沒聽過安康的 @@"06/12 19:01
bmans:喔 抱歉 安康是舊版的... 內容好像跟安心一樣06/12 19:03
bmans:只是安康的限額比較低....安心比較優!! PS.新光的可以副本吧06/12 19:03
bmans:除非當初你的業務員沒幫你勾選副本理賠06/12 19:04
bmans:再補一個PS 安康已經停賣了!! 現在都安心 所以我才沒聽過 哈06/12 19:04
主要是我對於這篇的推文有點疑問....所以回文請大家給點意見... 新光的綜合保障附約 我也有買 保額50W 年繳3245 我一直覺得這個附約還不錯 不算貴 給付的項目也還算OK 只是看到推文說 綜合保障附約"只能"理賠因"意外"造成的疾病手術 跟我認知中的好像有點不同 因為當初我曾拿保單請多位朋友幫我說明保障內容 也曾在版上問過版友 只是後來文章砍掉了.... 綜合保障附約條款 第十條:手術保險金 第一段: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遇第四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或因疾病,經醫院 醫師診斷並施予下列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依附約保險金額之百分率給的定額給付手 術保險金。 以上條款是我拿我的保單手動打的~因為保發不知道為啥跑不出來orz... 所以到底是有沒有理賠? 另外新光的這個附約到底值不值得留? 請大家給點意見... 因為有人寫信來說要看第四條約定是什麼? 所以我補上.. 第四條:定義 本附約所稱之「意外傷害事故」、「醫院」悉依以下規定: 一、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二、醫院:系指登記合保的醫院,且被保險人本人為醫師時,不得為其本人作診斷證明。 淚奔....雖然我打字算快 但也不是這樣呀... 又要補條款了.... 第十條:手術保險金 第二段: 被保險人因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三十日以內所開始發生之疾病,而接受手術 治療者,仍不得申領手術保險金。 第三段: 後開第一款至第一四七款之手術如與惡性新生物有關連者,則僅適用第一四九款之規 定。 同一開刀術接受上列二種以上手術或治療時,僅給付同額一種或較高金額之一種為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77.97
ac0963369126:B大應該少看 ===或=== 09/15 23:52
※ 編輯: justplay258 來自: 125.230.77.97 (09/15 23:59)
ac0963369126:沒有疾病的定義 你看一下 條款第一條 09/16 00:02
※ 編輯: justplay258 來自: 125.230.77.97 (09/16 00:07)
ac0963369126:沒有疾病的定義 有利於被保險人解釋為原則 09/16 00:10
dragon0204:千萬要留 有賠疾病手術沒錯 09/16 00:11
ac0963369126:你不用打條款了= = 懂的業務知道去哪邊找 09/16 00:16
justplay258:淚奔...我打的很累捏! 09/16 00:19
beriaura:去桌面找XDD 09/16 00:24
MrE:打出條款內容很好啊。清楚快速一目了然 ^^b 09/16 00:59
bmans:嗯!!! 這算是我沒看到了 抱歉抱歉!! 讓原PO誤會了 09/16 09:09
bmans:所以我消聲匿跡了~~~ 先充實自己再說吧 @@" 09/16 09:09
bmans:當初一直把他歸類在意外險 就沒特別去看了 真的不好意思 09/16 09:14
bmans:但我爸上次做心導管 似乎P就沒有賠了 = =不然就新光唬人 XD 09/16 09:23
bmans:但我猜是因為新技術舊保單沒有心導管的理賠 所以 @@" 09/16 09:32
bmans:要不要從新從優...見仁見智吧!! 09/16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