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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很認同大家所說的合理性 雖然這不是小弟的保戶 經過了OOXX之後 保險公司同意只收取兩年的保險費 (其實對於其他保戶是不公平的= =") 武器是下列三個 (一)保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之請求權; 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責任,負擔賠償之義務。 @@@@@保險公司有請求保費的權力@@@@@ (二)保險法第一百十七條 保險人對於保險費,不得以訴訟請求交付。 後略 @@@@@就不能上法院泡茶@@@@@ (三)OO條款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 引述《tsaihohan (黑桃ㄟ死)》之銘言: : ※ 引述《ac0963369126 (大丈夫當雄飛 安能雌伏)》之銘言: : : 大家早安 : : 今天的案子 : : 甲在十五年前投保某公司商業保險 : : 繳費方式為自動轉帳 : : 不知何種因素續期保險費都從乙的戶頭誤扣 : : 現今保險公司發現此錯誤 : : 要來討取十四年的保險費(還說沒錢有其他保單可以質借 超想揍他@@) : : 請問各位前輩 : : 應該給保險公司多少的保險費? (先不管乙跟保險公司方面) : : == : : (一) 往前推兩年保險費? : : (二) 其他? : : (三) 不繳最好 : : (四) 十四年? : 以合理性來看,當然是四, : 因為甲只繳一次的錢,卻能夠享有15年,甚至是一輩子的保障, : 這並不是一件合理的事,理論上還是要收14年的錢回來。 : (當然,會有人覺得這是保險公司的錯,為什麼要保戶承擔,這我沒意見, : 我這邊僅針對一份正常的保單來講,補收14年的保費才是正解, : 實務上怎麼處理就不討論了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3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