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出處連結: 中國人壽公文 中國人壽鑫真好專案 【民國100 年12 月30 日起業務員通路/經代通路/銀保通路適用】 鑫真好專案銷售規則 專案名稱 鑫真好專案 【主餐】(務必購置) 鑫幸福終身壽險(ANLPA)20年期 1萬元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PAA) 50~2,000萬元 【副餐】(任意搭配) 喜福定期壽險附約(*NTR)20年期(限15足歲以上) 10~1,000萬元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MT)3萬元~30萬,但不可大於傷害險*10% 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定額給付附加條款(ML) 計劃5~30 意外傷害1~6級傷殘補償附加條款(*PAED) 1~5單位 特定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條款(*PAES) (限15足歲以上) 20~500萬 住院健康保險附約甲型(RQ) 100~3,000元 新住院醫療限額給付保險附約(*HSR) 計劃Ⅰ~VI 二擇一 新康泰綜合住院醫療保險附約(NCH) 5~30單位 癌症五年定期醫療保險附約(*CTR) 1單位 【累計每日住院日額限額】 5,000元 一、 【主約投保年期及承保年齡限制】 主約投保年期 20年期 承 保 年 齡 0~50歲 二、 【最低保費限制】:單一保單,單次繳費總額必須大於1,000元(含)。 三、 【繳別】限年繳、半年繳及季繳三種(不受理月繳件)。 四、 【續次繳費方式】可採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信用卡及自繳方式; 選擇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或信用卡,投保時請一併檢附「轉帳授權申請 暨約定書」。 五、 【投保限制】 1. 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保本專案共一張。(已承保過「共好專案」、「新共好 專案」、「金好專案」、「真好專案」、「新真好專案」、「幸福專案」 及「鑫真好專案」者,不得再投保本專案;惟未承保保件不受此限。) 2. 要保書上須註明專案名稱或專案代碼CH003;本專案不可和其他主契約商 品填寫在同一份要保書及送金單(如採後印式送金單則不需檢附)。 六、 【體檢規則】本專案原則上以無體檢件受理。 1. 若告知或經查有病史(或現症者),須自行檢附可保性證明文件始得受理 , 惟經核保單位初審核定結果為次體件(含批註除外)者,則不予受理申請。 2. 附加喜福定期壽險附約之保額須計入免體檢額度計算,如逾免體檢授權 額度者仍應體檢。 3. 附加喜福定期壽險附約之保額逾50萬元(不含)以上,則依抽檢規則辦理。 七、本專案之所有附約,皆須累計有效保額一併計算,且須依相關投保規則辦 理。 八、使用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可享首、續期1%轉帳折扣優惠;但不適用集 體彙繳折扣及高保額折扣,且不適用個人壽險集體投保彙繳保件投保規則。 九、本專案不受理主契約被保險人之配偶及子女附加投保。 ※ 編輯: yulian91 來自: 111.242.8.201 (01/03 15:52)
HJSEE:中國保誠人壽??? 01/03 16:38
beriaura:疑,所以之前的專案是叫做什麼啊? 01/03 17:10
beriaura:另外,確定不會有不同通路的差別待遇嗎ORZ 01/03 17:11
beriaura:唯一可惜的是,最高到50歲 01/03 17:11
yulian91:按公文統一發給的受文者,應是統一標準。 01/03 17:20
yinson:又調回一萬了? XD? 01/03 17:32
FM08:想問請這樣的話鑫幸福和人身傷害的附約可以減額繳清或解除嗎? 01/03 17:53
FM08: 請問 01/03 17:53
yulian91:可以... 01/03 18:27
yinson:其實還有個限制是不能加豁免 .__. 01/03 18:58
yulian91:豁免..還好ㄟ...因為保費不會很高... 01/03 19:42
yinson:我講的限制 不是需不需要 01/03 22:35
tbcscottie3:樓上好小心喔 不用緊張啦拍拍XD 01/03 23:00
yinson:唉呀在保險版還是保險一點比較安全 ( ̄▽ ̄#)﹏﹏ 01/04 00:27
amateratha:不必在意那些故意酸人的 01/04 02:05
MrE:有些垃圾業務亂講被糾正都可以厚臉皮當別人故意酸人就好,繼續 01/04 03:56
MrE:假裝自己很無辜就好。要騙人推自家爛商品的都不用小心了 01/04 03:59
MrE:熱心討論商品限制的y大何必這麼小心。不過自家沒豁免的業務通 01/04 04:09
MrE:常會推一下「豁免根本不是問題!!」,這篇居然沒看到耶 01/04 04:11
MrE:中壽專案復活,真是好消息,中壽的NCH比其他爛的實支好多了 01/04 04:15
kj3906:這個保經通路NCH最高可以保幾個單位? 一樣13? 01/04 11:44
dmitri:y大總有新鮮貨~~感謝! 01/04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