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cintyre:機率非常大~~~~還是請補充告知吧!!! 01/09 17:23
推 tbcscottie3:所以先生是一開始就有B肝帶原嗎?是否為健康帶原? 01/09 17:25
→ beriaura:1.每年都有做檢查的話,要保書詢問事項裡的2年內是否有 01/09 17:27
一開始就有,從一出生就有了。
※ 編輯: mimiilove 來自: 210.242.178.1 (01/09 17:27)
→ beriaura:健康檢查異常就閃不掉了 01/09 17:27
→ beriaura:2.有些要保書,健康帶原是不用告知的,EX.國泰 01/09 17:27
→ beriaura: 所以投保國泰的B肝帶原者,如果都沒再做健康檢查的, 01/09 17:28
→ beriaura: 甚至不用講都不算違反告知 01/09 17:28
推 tbcscottie3:同意樓上 不過如果保守一點思考 若怕被保險公司連連看 01/09 17:28
→ beriaura:3.目前已繳兩年了,請別做補告知這蠢動作了... 01/09 17:29
健康檢查則是幾乎每年都有,當然b肝帶原也"一定被檢查出來"
※ 編輯: mimiilove 來自: 210.242.178.1 (01/09 17:29)
→ tbcscottie3:也是可以考慮告知 不少公司還是會正常承保 01/09 17:29
→ beriaura: 既往症不賠就是不賠,管你有沒有告知,現在告知只是 01/09 17:29
→ tbcscottie3:繳兩年了 保險公司要解你約也不行 01/09 17:29
→ beriaura: 逼保險公司給個答案,你是想要加費還是除外 01/09 17:29
→ beriaura: 不管哪個答案,B肝還是不賠... 01/09 17:30
推 tbcscottie3:簡單來說 既往症不賠就是了,要有心理準備 01/09 17:42
→ beriaura:千萬別再相信,不告知稱兩年可以賠的鬼說法了 01/09 17:43
→ amateratha:撐兩年只是不能解除契約而已.... 01/09 18:31
→ mcintyre:剛投保時~~B肝可能正常承保、加費、除外、拒保~~取決於 01/09 22:13
→ mcintyre:血液數值~~補充告知也可能發生上述情況~~超過兩年的話 01/09 22:15
→ mcintyre:是不能解約~~補充告知一定是錯誤的~~不見得 01/09 22:16
→ mcintyre:也不見得未來肝病相關都可以因此可以拒賠 01/09 22:17
→ mcintyre:補不補充告知看原PO自己~~只能說到時候申請別的疾病被 01/09 22:17
→ mcintyre:查到B肝~~理賠可能不見得一定會很順利(就算超過5年10年) 01/09 22:18
→ ac0963369126:感覺有些人的 終止契約 解除契約 解約 都搞不清楚= = 01/09 22:21
→ mcintyre:另外要保書問的健康檢查範圍是怎樣~我只能說去核保科吧! 01/09 22:22
→ beriaura:同意樓上 01/09 22:22
→ beriaura:聰明的人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請當個聰明人吧... 01/09 22:22
→ beriaura:現在都已經正常投保過兩年了,還去補告知 01/09 22:23
→ beriaura:然後讓保險公司懲罰你? 01/09 22:23
→ hank0624:終止:過去有效 未來無效 解除:自始無效 01/09 22:23
→ mcintyre:感覺有人都用自己的角度、單一法條看一事件~~無奈!!! 01/09 22:24
→ beriaura:建議你先想看看現在"補告知"有啥好處? 01/09 22:24
→ beriaura:不要害死人好嗎 01/09 22:24
→ mcintyre:要挑語病~~~多的是!這裡不是在法院 01/09 22:25
→ beriaura:那就請你講個所以然來啊... 01/09 22:25
→ mcintyre:現在簡單化不代表未來也簡單化~~聰明只是聰明現在而已 01/09 22:26
→ hank0624:贊成 目前已繳兩年了,請別做補告知這蠢動作了 01/09 22:26
→ renriver:保發的背景圖案換了~好古錐~ 01/09 22:26
→ beriaura:既往症就是不賠,有啥好糾結告知不告知問題的 01/09 22:27
→ hank0624:關鍵在於 訂立契約時 有無在書面詢問事項 據實以告 01/09 22:27
→ beriaura:都說理賠跟告知關係不大了... 01/09 22:27
→ hank0624:保險法64條...↑ 01/09 22:28
→ beriaura:對啊...別把全部混再一起了 01/09 22:29
→ renriver:繳滿兩年不用告知 是因為...? 01/09 22:31
→ ac0963369126:如果保險公司用=告知疑慮=來賴皮不賠的話 01/09 22:31
→ ac0963369126:mcintyre你無法維護我(消費者)的權益 01/09 22:31
→ ac0963369126:我就不會跟你買保險阿@@ 01/09 22:31
→ mcintyre:不是說兩回事~~現在又變成關係不大 01/09 22:33
→ beriaura:因為保64法 01/09 22:33
→ beriaura:那請原PO幫我改推文,兩回事,這樣你可以解釋了嗎? 01/09 22:33
→ beriaura:保64,定契約過兩年後,解約權失效 01/09 22:34
→ beriaura:要補告知是為了什麼,兩年內是為了不會被抓道而失效 01/09 22:35
→ hank0624:把保險法64條 唸10遍 或者寫5遍 你會突然有心得的 01/09 22:35
→ mcintyre:就算繳兩年~可補充告知事項~~要看情況~~ 01/09 22:35
→ beriaura:兩年後不管補不補都不會失效了,當然沒講的意義 01/09 22:35
→ hank0624:對我來講 已經不用補告知了........... 01/09 22:35
→ beriaura:而補告知換來的另外一點就是,會有保險公司的懲罰 01/09 22:36
→ beriaura:加費/除外 01/09 22:36
→ beriaura:過兩年了,要看啥情況,說來聽聽吧! 01/09 22:37
→ renriver:唸一遍就好了啦~XD (唸完了) 01/09 22:40
→ mcintyre:hank 我只能說考慮的角度不同~~某位吳老師原本是跟你一樣 01/09 22:40
推 hank0624:.....我尊重大家的言論 我是被 朱前輩教導的 01/09 22:52
→ st770225:朱成志社長嗎 XD 01/09 22:56
推 hank0624:................ 01/09 22:58
→ hank0624:我對 常上節目的 朱先生 很感冒 01/09 22:59
→ hank0624:朱惠斌 老師 也是我的學長 XD 01/09 22:59
→ st770225:哈哈~~我對常上節目的朱先生也非常感冒~應該說 01/09 23:06
→ st770225:只要會上節目的都很感冒~~似乎離題了~~=ˇ= 01/09 23:06
→ mcintyre:此案是因招攬造成的問題~~言盡與此! 01/10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