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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看一下華南best的保單條款, 關於第六條,不保事項部份,第三條, 三、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獸力車、機動車輛、航空器或船舶(含水上機動車輛) 及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等所致之賠償責任。 意思是說,我不小心騎車或開車撞到別人,或撞壞別人家的東西, 這部份是不理賠的嗎? 假如是的話,我是否需要再額外加買機車/汽車第三責任險部份? 題外話,假如我家有兩台以上機車,是否每一台都需要加保呢? 先謝謝版上前輩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1.82.125
beriaura:依字面來講,是 01/16 14:51
beriaura:問題二,個人覺得要,但我不是付錢的人... 01/16 14:52
beriaura:確定不會發生事故的話,可以不用 01/16 14:52
ac0963369126:一 YES 二 先看用車人的用車習慣吧~ 01/16 22:21
hank0624:1.以有險種 承保(特定責任險),你買的責任險 不承保 01/16 23:06
hank0624:2.假如你絕得可以承擔風險 可以不要加保 01/16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