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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yJian (生人勿擾內有惡人)》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小弟不幸去年7月有發生一起車禍,本身已有保100萬任意險 : 小弟本身擦傷,對方左肩骨折 : 第一時間做完筆錄後,會知保險公司有發生事故 : 委託請保險公司幫我處理後續事宜後 : 公司就有一位承辦人員聽我敘述事故概要跟因果 : 聽完之後,承辦人說他瞭解了,接著會幫我處理後續事宜,說之後有事會再聯絡我 : 因為交付給承辦人處理後,後續我也沒有在注意這件事情 : 接著直到去年底,才又接到這承辦人員的電話說對方要求賠償六萬 : 但是他需要有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才能判斷,他就請我去申請這研判表 : 結果當週週末就接到警方電話,說對方對我提出過失傷害,請我去作筆錄 : 警方是說看我們說雙方要不要再先談談和解 : 後來我直接致電對方,對方一直抱怨這半年我方與保險公司均未致電關心跟進行溝通 : 我對方表現個人願意和平解決的誠意,他說就直接調解委員會見 : 本週第一次協調對方直接獅子大開口要48萬,還是不斷靠背我方與保險公司未關心等等 : 調解結果當然是不了了知,又訂了二月要再進行調解 : 個人其實對於這樣要一直跑來跑去很不高興 : (小弟北部人,出事地在南部,要調解一次都要耗費大量時間跟精神) : 當初交給保險公司代為處理,卻一直被對方靠背態度問題 : 讓我覺得保險公司不積極幫小弟處理本件事故,或是不想出險而一直拖延 : 儘管事後申請之初步研判表,我方沒有肇事原因 : 但是現在對方以刑逼民,加上保險公司中間將近半年未與我積極,讓我很頭大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 你沒有肇事責任? 沒有的話 何來過失傷害一說? 反而是你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發生車禍 不代表受傷較嚴重的人就是受害者 所以就是就賠對方基本的強制險嚕 應該是對方要擔心你獅子大開口才是 : 因為到了法院上初判表有利也沒用,加上對方搞不好會進行對他有利的改供或翻供 筆錄要改? 目前笨腦袋想到刑法214不過還沒念 : 所以,個人是想就算對方要48萬也在個人保額內(經協調金額應該會更低) : 小弟現在強烈要求保險公司儘速將事情能用民事和解解決,但承辦人也只說再評估~"~ : 不知道有無辦法可以使保險公司承辦人員積極處理或是促使他出險 : 或是有無客服申訴管道等等,因為小弟不想再被保險公司牽著鼻子走 : 委託保險公司處理了半年最後反而給我造成很大的困擾 : 不知道這請教文po在本版是否妥當,若無不妥,還懇請各位版友給我一些建議或意見 : 小弟在此先謝過了,感激不盡 你的車險業務員換一個吧= = 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是目前最新的管道 複製貼上一下 按刑法第214條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公 務員乃依據法令行使國家賦予之職權,茍有行為人觸犯本條之罪者,其侵犯之法益為國家之 法益,檢察機關得不經任何形式之告發遽行偵辦,又本條並無告訴乃論之規定,是以只需知 有犯罪行為者,不問任何人均得為告發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38.251 ※ 編輯: ac0963369126 來自: 125.227.238.251 (01/19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