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nk0624:我想請問的是 在實務上,醫師會開 出院過後的醫藥嗎? 01/23 13:25
→ hank0624:(在住院期間開藥方子)Y 01/23 13:26
會,我有朋友的爸爸就是這樣開標靶藥吃
→ beriaura:等到你一次雜費賠個快40萬,就有可能會看明細了 01/23 13:26
→ beriaura:我很好奇別家的再理賠這個都沒問題嗎? 01/23 13:27
其他家,不知道,但我相信也會發生
只是a家條款寫明只賠住院期間使用的藥品
b家條款沒這樣寫
爭取起來,或上法院時,買b家的保戶的勝算會比買a家的高吧
→ kmkr122719:不用到40萬 金額高一點時保險公司就會要求開費用明細了 01/23 13:30
→ kmkr122719:之前有遇過 三萬五萬的金額就被要求開立費用明細 01/23 13:31
→ kmkr122719:hank0624問的好像不是這個 他應該是問說實務上醫師是否 01/23 13:31
→ kmkr122719:可能會把原本應是開在門診的藥物費用開在住院期間 01/23 13:32
→ kmkr122719:這是有可能的 就看醫師是否願意這樣開而已 01/23 13:32
→ kmkr122719:但除非跟醫師交情夠好 不然一般醫師是不會這樣開的 01/23 13:33
→ hank0624:其實我問的問題 km大問的也有相關 01/23 13:33
→ hank0624:感謝兩位大大的 回答 01/23 13:33
→ beriaura:確實,南山/大都會的在處理上比一般的麻煩些 01/23 13:37
→ beriaura:解決時,從保險法立法本意下手,或消保法關於定型化契約 01/23 14:00
→ beriaura:部分 01/23 14:00
→ beriaura:只是我在想,如果訴訟過程中,因為理賠金沒下來導致 01/23 14:01
→ beriaura:病人掛點,這樣可以求償嗎? 01/23 14:01
→ hank0624:我的觀點來看,難唷~~~ 01/23 14:03
→ kmkr122719:同MrE兄推文第二段所敘 無註明限定只在住院期間才賠的 01/23 14:04
→ kmkr122719:在爭取上會比有註明限定住院才賠的來得較好爭取 01/23 14:04
→ beriaura:呵呵,南山的有註明嗎?條款不是只看表面的有 01/23 14:05
→ kmkr122719:保險金是否理賠跟病人身故難以證明有因果關係 很難賠 01/23 14:06
→ beriaura:我已經在我上段解釋過了,從保險法立法本意跟消保法 01/23 14:06
→ beriaura:定型化契約部分下手,研究完你會發現,南山跟本沒有限制 01/23 14:06
→ beriaura:要住院期間 01/23 14:06
→ beriaura:同理,大都會也是 01/23 14:07
樓上的論點太過樂觀
法官在判決時,不見得會去聽你的保險法本意(他認定的本意跟你可能也不一樣)
消保法,除了對業者開罰,能強制業者理賠嗎?
白紙黑字的條款寫明且由病人在住院期間內使用之醫藥。
保戶自己也在契約上簽名了
現在要告保險公司不賠出院後使用的藥品
法官問一句「你們簽的合約明明說賠住院期間使用藥品,你要爭什麼?」就爆了吧
→ hank0624:還有民法第247條之1第1款、第3款 關於定型化契約之部分 01/23 14:09
→ kmkr122719:要靠業務員能力才有辦法賠下來 不確定性太高 01/23 14:14
→ kmkr122719:與其去靠業務員能力 還不如你們南山業務建議南山總公司 01/23 14:14
→ kmkr122719:修改條款 這樣不是更能徹底解決問題? 01/23 14:15
推 yinson:純推條款討論說明 吵架歸吵架(大年初一就開戰了XD) 01/23 14:26
→ beriaura:所以KM遇到公司拒賠就放棄了? 01/23 14:42
→ beriaura:TO M 白紙黑字寫的一定是對的嗎? 01/23 14:43
白紙黑字不一定是對的
但是自己要簽了白紙黑字不利自己的合約
出事的時候,才上法院告對方合約違反OOXX原則
跟一開始就簽對自己較有利的合約
保戶應該選哪一個
同理,對業務來說
1.讓保戶買了對他不利的合約內容
出事的時候才去主張合約違反OOXX原則,應該無效
2.還是一開始就讓保戶買沒有不利的合約
直接依據合約要求理賠
業務應該選哪一個?
→ beriaura:如果法官會那樣問,就不會有很多契約簽定也是無效的了@@ 01/23 14:47
憑自己意願簽了合約
卻希望法官認定合約無效
還不如簽約前看清楚各家的合約內容吧
→ beriaura:另外,消保法不能強制業者理賠嗎? 01/23 14:52
→ beriaura:呵,那招可不是只是用南山/大都會 01/23 14:53
→ beriaura:如果你搞清楚我講的東西,你會發現市面上多數的實支實付 01/23 14:53
→ beriaura:都被你講的這些東西打到.... 01/23 14:53
→ beriaura:如果要因反而反,那講這些無意義 01/23 14:55
→ beriaura:有寫限制住院期間這條的不止南山 01/23 14:57
→ beriaura:故意要用南山舉利其實大家都知道你想做什麼,不是嗎 01/23 14:57
→ beriaura:OH~我認真了 01/23 14:57
打到其他家我並不在乎
條款有問題就是有問題
歡迎你舉出各家條款的缺點給大家比較
用南山舉例是因為之前討論的都是南山
硬說不可能會發生,護航的很難看的也是南山
現在我要整理結論,不舉南山舉哪個?
(大都會的業務有來說他們這條條款不可能會發生,需要我發文說明嗎?)
討論保險商品條款內容時,真心希望你不要變成跟am一樣的業務
認為說南山商品不好的都是針對他
(雖然他是不是真的這麼認為,還是操作手法,誰知道)
請認真的看待自家跟他家商品的內容條款費率
真的不利的,想辦法建議改善,不然就換公司
不要說到自家的不好的,就當成是攻擊,不思檢討
附上剛剛我收到的水球(已徵求對方同意,因個人隱私去掉ID)
希望你想想
又再扯故意舉南山
哀
到底這些業務員什麼時候才會真的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沒救了
→ beriaura:要這樣講,請問你們在規劃的時候有想過 01/23 15:14
→ beriaura:當南山雜費45萬都賠到爆的時候,其它家可以...? 01/23 15:14
不要舉特例
也有很多無良業務會舉終身醫療險賠幾百萬的例子
你會因此覺得終身醫療險真是太有用了嗎?
如果南山不要限制只有少術手術3倍
直接將雜費上限提高2倍就好
並去掉這條只賠住院期間使用藥品
我也給他大力推薦
→ beriaura:凡是都有兩面,沒有一件事是沒有缺點的 01/23 15:15
→ beriaura:同理,沒有一件商品是找不到缺點的 01/23 15:15
→ beriaura:如果你把市面上都這樣寫的都附上,不就不會讓人有這樣的 01/23 15:15
→ beriaura:觀感嗎? 01/23 15:15
之前我也說過中壽的全殘即失效
中壽業務也不會說只是我討厭中壽業務
現在有了新主約全殘不失效
我可是大力推薦中壽的專案和NCH
(我討厭那幾個中壽業務可沒變過,但好商品就是好商品)
→ beriaura:不要說你不知道,市面上有的我在上一篇就已經說過了 01/23 15:16
→ beriaura:富邦A~L限制,南山/大都會非住院不賠,其它多家 01/23 15:17
→ beriaura:的一堆限制,真得是不賠嗎? 01/23 15:17
→ beriaura:誰才是真的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01/23 15:18
富邦那個限制,版上不是一直提出?
南山這個限制也是被提過幾次,雖然之前都有南山業務出來說不會發生
大都會的可見度真的不高,你整理出來比較一下也是很好
如果除了這條,其他都不錯,被大家推薦
推薦時也會提出這個問題吧
→ renriver:是的,白紙黑字 簽約前看清楚 01/23 15:30
→ renriver:要不然就是找瑕疵吧? 01/23 15:31
→ renriver:業務員最會找自己的瑕疵了 01/23 15:34
→ beriaura:南山那個以國人癌症罹患率來看,是不是特例還很難說 01/23 15:57
→ beriaura:而實支實付住院一天領標靶藥物,這也是一堆業務賣實支時 01/23 15:57
→ beriaura:喜歡拿來說嘴的 01/23 15:57
→ beriaura:版上提出的是富邦的限制,但沒有題出,其實可以賠 01/23 15:58
→ beriaura:都是以為客戶好的心態,但版上只是說那地方會是瑕疵 01/23 15:58
→ beriaura:而不是找出怎樣讓他可以賠的方式 01/23 15:58
→ beriaura:另外,大都會我好像有整理過 01/23 15:58
→ beriaura:如果真的在乎門診手術,大都會不一定輸給全球 01/23 16:00
→ renriver:還好舉南山對我一點影響都沒有 01/23 16:00
→ beriaura:為什麼在版上可見度不高呢@@? 01/23 16:00
→ beriaura:大都會跟全球可是目前市面上少數,雜費可以賠門診手術的 01/23 16:01
→ beriaura:其它家要碼是只有手術費賠,不然就是融通... 01/23 16:01
→ renriver:講別的瑕疵自己又不會痛 不講白不講 01/23 16:02
→ beriaura:所以想大都會這種非大眾業務都有的,就被鬼隱了XD? 01/23 16:02
→ beriaura:OH~對了,建議各位真正熱心的人可以去查一下會用到的法 01/23 17:02
→ beriaura:規的人,去立法院看一下各法的立法本意 01/23 17:02
→ beriaura:甚至是各法的第N條的立法本意,這樣對理賠有爭議的時候 01/23 17:03
→ beriaura:很好用 01/23 17:03
→ beriaura:我是比較好奇,法官的判決可以跟立法的本意牴觸嗎@@? 01/23 17:03
→ chinghsi:法官都是很懶的 最高法院怎判 他們就照樣判 01/23 17:39
噓 amateratha:→ amateratha:病歷部分我承認我剛剛沒考慮到,我收回 01/23 17:49
→ amateratha:這就是你所謂不知道鬼隱到哪裡的更正 01/23 17:49
→ amateratha:我對我的錯誤願意承認,你呢?你欠人的道歉可多了 01/23 17:50
→ amateratha:發個文還想順便抹別人是嗎? 01/23 17:52
噓 amateratha:明明早上11點就有人點出我說過的話,你下午一點還可以 01/23 17:56
→ amateratha:說不知鬼隱到那邊,這算不算是扭曲事實? 01/23 17:56
→ amateratha:讓我想到有候選人說自己拜訪被插隊,當事人下午澄清, 01/23 17:57
→ amateratha:結果那個候選人晚上照樣說....MrE,你是怎樣? 01/23 17:58
→ wallace369:前陣子比較忙,沒仔細看文章,鬼隱是指啥意思? 01/23 18:05
→ renriver:am大一推文我又被破壞了 01/23 18:14
→ renriver:人家我講得那麼好,你一說又打回原點 01/23 18:15
→ renriver:自動略過開啟 01/23 18:15
→ mcintyre:住院用藥 VS 門診用藥 據我了解部分科別或一些疾病 01/23 19:01
→ mcintyre:才有區分 依健保規定最多開30日藥物 自負額也要提高 01/23 19:02
→ mcintyre:之前就推文過就算條款上沒寫住院期間用藥~~但對於非住院 01/23 19:06
→ mcintyre:期間的用藥~~拒賠 01/23 19:07
→ mcintyre:買保險就希望不要碰到理賠糾紛~~如果真的不幸上到法院 01/23 19:09
→ mcintyre:還要跟法官或對被告 闡述立法本意 那就真的滿辛苦的 01/23 19:10
→ beriaura:難道樓上遇到公司拒賠就縮了嗎? 01/23 19:14
→ beriaura:看看我推文中給的案例吧,想當那樣的業務員嗎? 01/23 19:15
→ beriaura:況且,這跟住院用藥VS門診用藥的關係是? 01/23 19:16
→ renriver:我沉浸於抓瑕疵的趣味之中 01/23 19:21
→ mcintyre:1.不知處理幾件糾紛了~~哪段話寫道我怕碰到拒賠?? 01/23 19:22
→ renriver:2. 01/23 19:26
→ mcintyre:我的觀點如同K大一樣~~事前事情做多一點確定一點 01/23 19:26
→ mcintyre:2.用藥問題~~~請看一開始的推文討論 01/23 19:27
→ beriaura:那我還不懂有啥好怕理賠糾紛的@@ 01/23 19:27
→ mcintyre:簡單講就是如果要用54條或是立法本意~~來打官司 01/23 19:30
→ mcintyre:不知哪一個買保險的人會希望碰到!!! 01/23 19:31
→ beriaura:但....以現在的醫療環境...碰不到嗎ORZ 01/23 19:32
→ beriaura:手術/處置的問題應該都搞到爛了吧 01/23 19:32
→ beriaura:另外,有糾紛不等於100%上法院 01/23 19:33
→ beriaura:今天討論的這個,在上法院之前就已經賠下來了(攤手) 01/23 19:33
→ renriver:人家講有這個機率不賠就打死了,你沒辦法肯定 01/23 19:34
→ beriaura:呵,我處裡的我可以保證賠下來,上篇的推文我就有講了 01/23 19:35
→ renriver:所以 公加醉嘸路用 01/23 19:35
→ mcintyre:未來醫院設置保險相關部門~~我是不知道是否可以降低? 01/23 19:36
→ CrazyMarc:最好54條那麼好主張啦...條文就寫明住院期間,這不是解 01/23 19:36
→ CrazyMarc:釋疑義,沒有以有利被保險人解釋的必要。要說不拘泥文字 01/23 19:36
→ renriver:總不能說大家找ber買南山保單,他會簽保證書 01/23 19:37
→ beriaura:這樣玩好硬喔 >"< 01/23 19:37
→ CrazyMarc:那也要證明當事人真意是如何,才能推翻文字 01/23 19:37
→ renriver:人家說 這是學術平台耶 01/23 19:37
→ beriaura:同意CRAZY,一般的用這個幾乎就搞定了XD 01/23 19:38
→ renriver:見字拆字咩 01/23 19:38
→ CrazyMarc:訴訟上告保險公司最難的就是舉證了... 01/23 19:38
→ mcintyre:目前看過N個例子~~~法官用54條判保險公司敗訴 01/23 19:38
→ beriaura: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D 01/23 19:38
→ beriaura:學術平台,所以不可以有買賣唷:D 01/23 19:39
→ mcintyre:不過有些還有其他事證啦~不是單純用54條啦 01/23 19:39
→ CrazyMarc:那是在契約條款意義有疑義時,用54條才會好打 01/23 19:39
→ CrazyMarc:或是招攬時有錄音,證明當事人締約時真意是如何... 01/23 19:40
→ CrazyMarc:而且條款明文「住院期間」,保險公司還能打出該風險不在 01/23 19:41
→ CrazyMarc:契約承保範圍及保費計算結構中,基於保障危險共同團體之 01/23 19:42
→ renriver:林家萬巒豬腳好好吃 推薦給大家 01/23 19:42
→ CrazyMarc:利益及費用相當性原則,維護保險制度之存續... 01/23 19:43
→ mcintyre:樓上~~~過年有人送禮給我就是那家!!!! 01/23 19:43
→ mcintyre:你說的那段話在安寧病房爭議時~~看過 01/23 19:43
→ beriaura:出現高手了!!!(灑花) 01/23 19:44
→ renriver:端板凳.啃豬腳 01/23 19:44
→ beriaura:所以我才說,保險公司一定會講保險法的立法本意 01/23 19:46
→ beriaura:你要正面跟他拼,還是繞旁邊,自行選擇而以@@ 01/23 19:46
→ renriver:怎麼講完了 雖然豬腳涼了也很好吃.... 01/23 20:01
→ beriaura:搭一杯小米酒超讚的! 01/23 20:05
推 hank0624:54條 是模糊地帶 用來主張的 01/23 22:49
→ kmkr122719:我不會遇到公司拒賠就退縮 但我會在事先就避免 真的避 01/23 23:31
→ kmkr122719:不掉再來想辦法賠 我的全球XHR硬告知投保史與中壽NCH第 01/23 23:32
→ kmkr122719:一家送理賠都是這樣處理 如果要說是富邦的雜費列舉式條 01/23 23:32
→ kmkr122719:款寫法 這有跟保戶說明 就富邦目前的作法是即使不在列 01/23 23:33
→ kmkr122719:舉範圍也會融通理賠 但不保證 擔心的話可以選其它家 01/23 23:33
→ kmkr122719:因為這缺點而第一家改選遠雄RSJ的並不是沒有 01/23 23:34
→ kmkr122719:不過多數保戶仍是會考量雜費理賠上限高以及第二家的中 01/23 23:34
→ kmkr122719:國NCH或全球XHR雜費條款不是列舉式寫法而仍選富邦NHR 01/23 23:35
→ beriaura:說到這個,到底哪一家非住院用藥可以確定賠的 01/23 23:40
→ beriaura:有45萬雜費賠下來是很爽,但是要搞這些也很累 01/23 23:41
→ amateratha:標靶藥物本來交給初次罹癌或重大疾病險處理就好.... 01/24 00:39
推 ac0963369126:新年快樂~~ 01/25 22:44
推 ac0963369126:各家商品都各有缺點(限制 理賠範圍 特色)? 01/25 23:03
→ ac0963369126:比南山好的商品這麼多~~~~~ 01/25 23:03
→ chinghsi:既然每家都各有缺點 那何以見得A公司的一定比B公司的好 01/26 16:59
→ shaler:因為偏見ㄚ.... 02/06 16:16
噓 amateratha:偏見確定 03/27 15:03
噓 shaler:講一堆人家根本沒否定的鬼話講堆五死三, 然後說沒針對人 03/27 15:58
※ 編輯: MrE (140.117.103.77), 09/20/2018 15: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