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0963369126 (大丈夫當雄飛 安能雌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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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南山罰1.4億 勞保局下通牒
時間Tue Feb 14 15:24:20 2012
出處連結:
http://n.yam.com/tlt/fn/201202/20120214383351.html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勞保局年初大動作宣布,最高行政法院確認南山人壽
與業務員間為僱傭關係,南山須為業務員投保勞保及提撥勞退金。勞保局發函,限期要南
山提供這些勞工的年資、薪資資料,南山上週回文表示希望延期;勞保局將再寬延十天,
但最遲下週五前,南山若仍未回覆,就會先開罰。
勞保局說,若南山未在期限內回覆,勞保局可以「資料未提供」為由開罰,第一次罰一萬
,若仍不提供將再罰、罰鍰增為三萬,最多將罰五萬元。
根據法令規定,僱主未幫勞工投保勞保和就業保險,可罰保費四倍和十倍的罰鍰。南山未
依法幫勞工投保勞保,根據勞保局資料粗估,以一名勞工平均投保薪資二八八○○元計算
,若應加保卻未加保,在職一年罰鍰金額約為八萬七○九一元;以目前已有一六六四名業
務員申訴計算,罰鍰金額將高達一億四千萬餘元。
其他保險公司 多為員工保勞保
至於其他保險公司是否也有類似問題?壽險業者說,國內有的壽險公司針對全職正常出勤
且適用勞基法的業務員,採取承攬與僱傭雙合約制;有的是先承攬後僱傭,也就是業務員
需經考評過後才是僱傭制。勞保局則說,大部分保險公司還是僱傭制,也有幫員工加保。
南山與業務員間僱傭關係之爭纏訟已久,台北市政府在前年二月已認定南山與業務員間為
僱傭關係,雇主須依法幫勞工投保勞保及提撥勞退金,當時勞保局即針對未提繳勞退金部
分先開罰,勞保部分則等行政訴訟確認後再開罰;去年底,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定南山敗
訴,確認南山與業務員間為僱傭關係。
對此,南山人壽僅低調表示,公司正在研究希望朝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向研議解決方案,也
會持續跟勞工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
想法評論:
為何報稅不是執行業務所得的人還會認為自己是承攬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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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清天上 今霄照綺筵 家家沾恩澤 萬里淨雲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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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9.38
→ shaler:問題的關鍵幾時是報稅了? 02/14 15:53
→ hank0624:此新聞的關鍵在於 顧傭關係的要件 02/14 19:45
→ GAIEGAIE:放在報稅上整個焦點就模糊了... 02/14 20:19
→ renriver:又是邏輯不通的鐵證了嗎? 02/14 22:00
→ shaler:不知道是不是想酸人,不然想不透這個評論從哪冒出來的 02/14 22:40
→ shaler:我碰過的南山業務每個都說自己是承攬制, 不知ac是怎麼看? 02/14 22:41
→ renriver:不能說的秘密 只能搖頭 已被仇恨矇了眼 XD 鬼遮眼? 02/14 22:41
→ ac0963369126:以目前已有一六六四名業 02/14 22:44
→ ac0963369126:感覺上業務員很好騙吧? 我以前也以為保險公司說的都 02/14 22:45
→ ac0963369126:正確 02/14 22:46
噓 shaler:騙? 講這種話要有證據 02/14 22:55
→ ac0963369126:保險公司再說 業務員個人行為 一堆業務員就哭哭了 02/14 23:14
→ ac0963369126:卻不知道要如何自救 02/14 23:14
噓 shaler:你的推文到底要表達什麼? 是我中文變差了嗎? 02/14 23:16
→ renriver:他說天語 02/14 23:16
→ ac0963369126:一堆業務都被公司騙 就這樣而已阿 02/14 23:24
噓 shaler:所以你是要表達南山騙業務他們是承攬? 那你拿證據出來講可 02/14 23:27
→ shaler:以嗎? 我告訴你, 我討厭嘴砲 02/14 23:28
→ ac0963369126:掰~~~ 02/14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