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pelight (希望雨過天晴)
看板Insurance
標題Re: [理賠] 職災與自己的保險理賠是否衝突
時間Tue Feb 28 23:03:02 2012
※ 引述《kegiroro (我)》之銘言:
: 有人有經驗使用「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以及申請自己所辦的保險理賠嗎?
先回答這個問題:一點也不會衝突
只是說用了門診單以後 收據上的費用就會變少了
相對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也會降低
(如實支實付是理賠收據上的支出這種)
: 參加公司舉辦的活動(加班出公差),交通工具是腳踏車。
: 發生腳踏車翻車意外受了傷,雖然不是傷的很重沒住院,
: 但骨頭移位,變成這一個多月得天天到中醫診所報到。
: 預計可能要跑10幾20次。
: 公司給我「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可以拿去就醫,
: 就變成門診50元。
: 我本身有買意外險,保險公司說我要蒐集「收據」及「醫生診斷證明」
: 我想保險公司就是理賠所有的門診費用(上限兩萬之類),
: 一般來說就是150元/次。
: 那我用勞保門診單看病,實支才50元的話保險公司就只賠50元/次呢?
: 我的問題:
: 1.全部看完之後申請勞保退款(爬文是說退約70%),但是否有什麼七天的限制?
限制七天是指你回去"醫療院所"憑門診單退回部份負擔的期限 超過七天
醫院這邊就不給退了 要去"勞保局"申請退費
: 勞保局會不會不接受退我自墊10幾次的門診?(問題是公司都不跟我說有這種管道,
: 如果我不知道就容易錯過7天期限。)
核退自墊的醫療費用勞保局基本上是從寬認定的 我去退過幾次都寫忘記帶門診單
而已 沒遇到什麼問題 只是核退的時候要記得帶診斷證明跟收據(正副本皆可)
但是要記得勞保局可接受核退的期限是"半年"
: 2.透過勞保局的門診單看病,自付額降成50元的話,保險公司僅會支付我的自付額?
這個我想要看你自己的保險內容是什麼? 如果以實支實付的話就是照收據上的金額
如果是那種一次門診固定給付你多少錢那種的應該就沒差
: 3.直接放棄勞保管道,去申請自己保的保險公司(兩家)至少每次都可以理賠150元
勞保跟自己個人的保險是沒衝突的 所以這問題不存在
: 有人有經驗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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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82.242
→ beriaura:第3點大概是想說,不讓自費金額變少,可以多賠點XD? 02/28 23:04
→ beriaura:因為勞保免健保部份負擔,所以自費會變低,有的人有多張 02/28 23:20
→ beriaura:實支的,反而理賠會變少 02/28 23:20
→ grapelight:其實也是可以事後再去勞保局退費 留一張沒退之前的副本 03/03 10:48
→ grapelight:申請自己的保險就好了 03/03 10:48
→ beriaura:這樣會不會有理賠上的問題啊@@? 03/03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