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riaura (beria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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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國泰美滿人生312可增額嗎?
時間Tue Mar 13 12:18:46 2012
國泰目前取消公開的增額權內容
一、增額權相關資訊
1.增購時機限:
a.契約生效後每滿五年(若曾延長終期者須扣除延長期間計算)。
b.被保險人結婚(限一次)或婚生子女出生後第一保單週年日。
c.上述2項,契約至少須投保滿二年,未滿者保留至第三保單週年日。同一保單年度內同
時符合上述a及b者,以增購一次為限。
d.符合中途增購保額之條件者,須於中途增購保單週年日之繳費當月(繳次須達週年之整
繳次)辦理完成,逾期視同自動放棄。
2.每次增購不得超過簽單(縮小、轉換)後基本保額之20%,且每次增購以基本保額五
十萬為限;累積最高以承保限額為限。(即以投保年齡所對應之承保限額為限)
3.中途增購保額之對象限有效契約,且簽單(復效、加保)時係
標準體承保者為限。
4.下列商品,不得中途增購保額:
a.(新)青春(甲、乙型)、(新)婦女險、 貸款償還。
b.龍鳳育英等連生型商品主被保險人身故,已領取身故保險金者。或曾因罹患重大疾病、
生命末期、須長期看護狀態或各級殘廢事故而領取主約所載保險金給付者。
c.防癌主約、定期主約、住院醫療終身、遞延年金等新舊系列商品。
5.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中途增購保額:
a.停效契約。
b.免繳保費契約。
c.保險金給付請求中契約。
d.契約變更中之契約。
e.以支票繳交保費未兌現者。
f.已變更為減額繳清或展期保險。
g.契約辦理縮小保額及延長年期自變更生效日起未經過一年以上。
h.繳費期滿件或躉繳件。
i.復效後之保險契約尚未持續有效二年。
j.原契約之保費自動墊繳未清償。
k.短期加費期間。
6.中途增購保額之保險費係按原投保年齡計算,並應按增購之保額補收保單價值準備金。
但若該保單價值準備金值小於增購保額之解約金,則按增購之保額補收解約金,且限繳現
金或即期票。
二、申請方式
STEP1 準備文件
保險單
因為結婚、生子時辦理增購保額,需檢附戶籍謄本
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STEP2 申請管道
‧聯繫您專屬的服務人員前往服務
‧您也可攜帶上述應備文件及本人雙證件,親赴本公司各服務中心櫃檯申請
Step3 遞送申請 申請書需要、被保險人簽名
Step4 手續完成 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本公司服務人員或撥打客服專線0800-03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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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82.69
※ 編輯: beriaura 來自: 122.123.82.69 (03/13 12:20)
→ kmkr122719:原來是不保證的內部規定 難怪在條款批註裡查不到 03/13 12:24
推 yao7:等我發現可以增額時..已經剩1~2年了(業務都沒講~嘖) 03/13 12:45
→ kmkr122719:其實應該有不低的比例是連業務自己都不知道可以增額 03/13 12:47
→ kmkr122719:越久之前投保的單 預定利率越高 增額對公司越不利 03/13 12:47
→ kmkr122719:站在公司的立場 增額對公司是相對不利的 03/13 12:48
→ kmkr122719:也有可能像劉鳳和先生書中講的那樣 03/13 12:49
→ kmkr122719:公司私底下要求業務不要主動向保戶提起可以增額 03/13 12:49
→ kmkr122719:至於事實上是不是這樣 這我就不清楚了 03/13 12:50
→ kmkr122719:我是傾向於前者 連業務自己都不知道可以增額 03/13 12:51
→ beriaura:沒錯,之前就有這樣的新聞出現,因為新光剛好要取消增額 03/13 13:01
→ scorpio59:其實很多業務寧要新契約也不肯幫辦理增購,因為沒佣金XD 03/13 18:40
→ mcintyre:如果不是原業務才沒佣金~~ 03/13 23:48